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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9日(4)

2017-09-02 23:09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司法改革要求,选任员额法官9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78.9%;选任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辅助人员195人,行政人员27人。建设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高地”,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专家型法官审理,在审判实践中锻炼人才。组建专业法官团队,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员额法官团队平均结案368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研讨,搭建交流平台,提高各类人员的履职能力。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始终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把严的要求贯穿知识产权法院队伍建设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确保知识产权法院队伍清正廉洁。三个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总体而言,三年来,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敢为人先的勇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初步探索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道路,充分展示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经过三年来的成功实践,知识产权法院的重要作用逐步显现。一是通过审理重大典型案件,确立裁判规则,彰显激励和保护创新的鲜明态度,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引,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二是通过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三是通过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和审判工作专业化,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对于提升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四是通过在组建和运行中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改革,不断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了司法体制改革排头兵作用。五是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展示中国司法成就,有效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开创了知识产权审判新局面,对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标志意义。三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完全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完全符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全国人大代表和三省市人大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共同推动和见证了知识产权司法事业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三个知识产权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知识产权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一是受理案件数量增长远超预期,办案压力持续增大。二是随着科技创新的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对知识产权法院的司法能力水平提出了新挑战。三是干部梯队培养、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吸引、留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四是知识产权二审案件的审理法院不统一。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这类案件的二审法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而一般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的二审法院则在各省区市法院,二审法院的不同容易导致法律适用冲突,影响司法公信力,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和裁判尺度统一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辐射范围不够,难以有效满足创新活跃地区对于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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