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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9日(3)

2017-09-02 23:09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三是构建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细化和完善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工作职责,规范技术调查报告的采信机制。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均设立了技术调查室,共聘任61名技术调查官,形成技术调查与专家辅助、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有效衔接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技术调查官在1144件案件中为法官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确保了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在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服务国家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加强对京津冀技术类案件进行集中管辖的研究论证,努力为京津冀形成协同创新共同体、实现经济转型提供有力司法支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台《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为“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服务保障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台《加强司法保护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专项工作方案》,为促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坚持主动、依法、全面、实质公开原则,充分利用四大公开平台全方位公开司法信息。开通网上立案、咨询、调解、接访系统,探索远程视频庭审,提高司法公开的信息化、精细化水平。引入专业机构研究司法数据,努力建立科学、合理、客观的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和支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强与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在案例研讨、人才培训、教学实践等方面强化资源共享与合作共建。建立专家型和服务型志愿者参与诉讼活动长效机制,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是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充分展现我国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外国当事人自愿选择我国为诉讼地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多。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订合作备忘录,以知识产权法院为依托,深化多领域合作。设立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举办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论坛、中欧法官论坛等重要国际会议,深入研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前沿问题,向世界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接待来自美国、欧盟、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商标协会等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110批次1300余人来访,积极参加中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项目、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十周年论坛等国际交流,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

  (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能力

  知识产权审判具有专业性强、适用法律多元、国际影响大等特点,为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做好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建、队建与司法改革和审判业务相融合、相促进,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恪守职业良知,涌现出一批公正为民的好法官,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共有4个审判庭、22名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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