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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7年8月29日

2017-09-02 23:09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三年来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请审议。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6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大力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和三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三个知识产权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和决定要求,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进展顺利。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工作,指导北京、上海、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法院筹建工作。三省市党委加强领导,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选址建设办公场所,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设置内部机构,成立遴选委员会遴选主审法官。2014年11至12月,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先后在北京、上海、广东召开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座谈会,出台《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规定》《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为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和运行奠定坚实基础。三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加强对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专业审判水平,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

  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有效遏制侵权行为,有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截至2017年6月,三个法院共受理案件46071件,审结33135件。其中,受理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12935件,审结8247件。

  一是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创新发展。审结民事案件21620件。其中,审结专利案件7041件,依法审理涉及无人飞行器技术、4G通信技术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强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技术成果保护;依法审理晨光公司诉得力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等案件,加强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审结商标案件1462件,对“老干妈” “LV”等中外商标给予驰名商标保护,规范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与保护,制裁假冒商标、恶意抢注、搭车模仿等商标侵权行为,推动品牌战略实施。审结著作权案件11664件,在奇艺公司诉幻电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等案件中加强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创新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审结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案件564件,通过耀宇公司诉斗鱼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重大案件的审理,积极营造统一开放、有序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审结行政案件11113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18732件,审结11046件,判决撤销被诉行政决定2166件,有效履行对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和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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