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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三五”发展规划》(7)

2017-07-18 13:00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三)提升孵化质量,带动创业服务精益发展

    以创业者的需求为导向,强化“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师”制度和职业化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扩大孵化器与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专业化、网络化、开放化的服务机制,扩大创业服务供给,提升增值服务水平。

    1. 深化落实“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支持各类孵化器聘请天使投资人、企业家、成功创业者、技术专家、行业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形成专业化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鼓励创业导师与被辅导企业形成投资关系,建立创业者与创业导师共赢机制。支持孵化器选拔优秀人才成为专职创业辅导师,加强创业辅导师培养,强化创业辅导师在创业孵化工作中的作用,打造一支精干的创业辅导师队伍。推动成立“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联盟”,进一步扩大“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活动覆盖范围,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并促进经验交流总结、资源对接共享。落实创业导师和创业辅导师认证备案制度,建立全国创业导师和创业辅导师数据库,完善创业导师和创业辅导师评价、激励机制。

    2. 加快管理服务队伍职业化建设。持续提升全国孵化器从业人员初、中、高级培训,拓展科技创业者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开展的规模和力度,探索推进孵化器行业执业制度。扩大人才培养基地数量,推动各省孵化器培训机构将人才培养工作常态化,建立第三方培训效果评估机制。鼓励与高校、大企业、人力资源机构、创投机构等密切合作,探索开展创业与孵化服务人才联合、委托培养的新模式。积极推动孵化器从业人员国际化培训。推进创业孵化服务队伍的职业标准建设,加强对孵化器从业人员资质和能力的评定、考核和复核,引导孵化器完善内部人才成长和培训激励机制。

    3. 以创业者需求为导向提升增值服务能力。引导孵化器围绕创业企业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高附加值服务。巩固提升场地和设施供给、商务、项目申报等基础服务,提高服务平台运营效率;不断加强项目诊断、创业咨询、团队搭建、产品改进、财务顾问、市场拓展等创业辅导服务;积极拓展技术成果评估、科学实验、试制与检测、科技情报等创新支撑服务。推动创业服务利用新技术、应用新理念、开创新模式,以创业者为核心,主动整合创意与市场需求,实现创业机会和资源供给的有机结合。强化孵化器与知识产权、法律、会计、咨询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合作,提升孵化服务综合能力。

    (四)促进开放协同,加速创业孵化生态发展

    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孵化器开放发展水平,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强化市场化资源整合链接能力,整合各类创业要素。支持各类创新创业孵化集聚区建设,构建开放协同的创业孵化生态。

    1. 运用“互联网+”手段提升开放水平。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创业孵化服务水平,鼓励孵化器探索研发众包、资金众筹、同步路演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创业服务。支持孵化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工具提高整合资源的能力,通过自建或依托公共创新创业云服务平台,实现技术成果、信息数据、创新人才、投融资服务等资源的互联互通与开放共享。

    2. 强化孵化器资源整合链接功能。完善孵化器与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和主体对接机制,深化孵化器与各类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构建“孵化器+”资源网络。加强孵化器与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对接,链接创新源头的人才和技术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孵化器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对接,围绕大企业主营业务方向和产业创新需求,促进在孵企业与大企业不同层面的紧密合作,实现双方共赢。鼓励以孵化器为平台,采用市场化机制整合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资源,依据创业企业需求选取品牌培训机构和参训课程。推动孵化器与媒体合作,加大对双创政策、活动和文化的宣传,搭建宣传渠道和资源链接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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