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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6)

2017-11-03 13:25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三、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打算和建议 
  当前,深化司法改革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满足人民在执法司法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要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改革整体效能。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按司法规律办事与从中国实际出发相结合,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化改革。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做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要善于运用辩证思维和系统思维,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把中央部署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落到基层。加大改革落实力度,加大改革督察力度,健全改革监督评估体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严格执行员额内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畅通员额进出渠道。妥善解决未入额人员分流使用、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发展等问题。重视检察辅助人员的配备,构建以检察官为中心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完善和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抓住关键节点强化监督制约,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健全各类检察人员职务序列,完善和落实薪酬待遇、职级晋升等保障机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探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推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加快推进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规范内设机构数量、职责和名称。积极稳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深化铁路运输检察院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轻罪诉讼体系。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 
  三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助推司法改革。充分认识现代科技的巨大推动作用,大力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推进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检察人工智能创新指南落地实施,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与相关部门共同运用现代科技实现基本证据标准数据化、模型化。加快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提升司法办案现代化水平。推进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集信访举报、检察宣传、监督评议等于一体的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加强政策解读和改革宣传,凝聚各方面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共识。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做好未入额人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思想工作。加强对改革政策正面解读,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把改革目标讲透彻,引导检察人员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及时宣传改革进展和成效、基层改革创新和先进典型,讲好改革故事,增强人民群众和全体检察人员改革获得感。 
  五要深化研究论证,为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做好准备。加强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完善检察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前瞻性研究,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度合作,推动学术界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深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撑。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司法改革情况报告,是对司法改革成效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借此机会提几点建议:一是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建议在认真总结司法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完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推动改革成果法制化,确保改革蹄疾步稳、行稳致远。二是建议适时组织专题调研或代表视察活动,加大对司法改革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推进缓慢、涉及单位多的改革项目。三是认真研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在制定国家监察法、修改刑事诉讼法等立法过程中,完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对司法人员依法履职行为的立法保护,明确对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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