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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举报18名问题官员 "民间讼师"因敲诈勒索获刑(6)

2019-05-07 14:15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一审宣判后,芮城县检察院又发布文章称,为了王淑珍案,检察长张梦京三次召开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承办检察官四次前往河津等地,与河津公检法沟通案情,引导侦查取证”。文章随后被删除,运城、河津等5个本地新闻公众号转发了该文。
  多年来,三长联席会议在法学界多受诟病。王淑珍的二审辩护律师范辰说,刑诉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在刑事案件中,公检法的关系应该是魏蜀吴,而不能变成刘关张。相互制约和监督,可以避免冤案;相互配合,协调办案是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范辰说。
  4月3日,王淑珍案一审审判长张永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不知道该案召开过三长联席会。
  4月4日,运城市检察院一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王淑珍案之所以需要召开三长联席会议,是因公民诉讼代理、上访引起的案件在运城市是头一件,因此要解决疑难问题。至于具体的疑难之处在哪里,不便向外界透露。
  目前,王淑珍、程津福均已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日期暂未确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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