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暨惩处和预防 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与性侵(5)
撑起妇女儿童保护的蓝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吴莹
广西各级法院坚持主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构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权网络,构建特色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击性侵,用司法手段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法严惩犯罪,开拓妇儿维权保护新格局。一方面从严惩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区开展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整治淫秽色情等专项行动。另一方面体现司法关怀,对系儿童唯一抚养人的被告人尽量从宽,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案件,更注重调解,以利于当事人长期共同生活。二是联合各方力量,密织“妇儿保护网”。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过程中,探索引入心理辅导,构建多元化、多角度的立体维权网络,对受侵害的妇女儿童进行心理干预,努力抚平他们的心理创伤。(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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