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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未结案产生的各方主体原因及对策分析 ——以司法鉴定超期为(6)

2017-09-27 13:47来源:中国法院网浏览:手机版


  4、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技术改进和技术资源整合,实现鉴定工作平台与法院办案系统的对接,开展有关司法鉴定程序规范、名册编制、公告等相关资料的交流,加强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资格、能力评估、奖惩记录、鉴定人出庭作证等信息共享,使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相互促进;同时,法院与鉴定机构实时更新鉴定信息录入,实现鉴定流程公开透明,使当事人能够通过网络等方式紧密跟进鉴定程序,保障其知情权、监督权,杜绝承办人随意扣除审限的情形发生。

  司法鉴定程序涉及当事人、承办人和鉴定机构三方主体,各方主体的主客观原因都可能影响司法鉴定进程,从而影响案件审理时间,引发长期未结案的形成。法院只有针对各方主体的主客观原因,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才能有效缩短鉴定程序各环节的时间,避免因鉴定超期导致长期未结案的产生。(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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