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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3)

2017-07-30 23:02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企业自律是基础性的工作,也是终极性的工作。政府监管的目的不是处罚,而是促使企业诚信守法,促进企业自律。企业自律了,社会运行的成本包括政府监管的成本会大大降低。

  从实践看,推动企业自律首先要有标准,要制定一个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就像一个工具,为推动企业自律提供一个载体,有助于增强企业自律意识,提高企业自律能力。通过不断地自我评估,企业可以把外部要求变为自身行为,通过评估结果自主公示,可以形成一种承诺、监督的氛围,促使企业自律。希望通过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并加以推广,逐渐提高我国企业自律水平,形成共治合力,不断提升我国市场和经济的整体信用水平。

  国家工商总局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副秘书长 吴海峰:

  要重视公司内部治理。加强企业自治,是商事制度改革中重要的制度设计,是构建多元共治市场监管格局的必然要求。要引导和促进企业树立章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

  企业是社会的器官,企业的经营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要肩负起商业环境提供者的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控,推动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在市场经济层面,企业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信用创造财富,保障交易安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消费者权益;在信用经济方面,企业要恪守诚信,履行信息公示义务,降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把企业对用户的单方面承诺转变为全透明的流程体验。

  要培育和发扬企业家精神。企业家作为管理者,应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家精神有三个关键词,创新、诚信、责任,即要求企业家守法合规,将用户、社会、企业价值融为一体,从满足用户和社会需求的角度实现企业的自身价值,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持续提升企业的社会价值,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要注重政府的激励性监管。我国传统的监管方式更加侧重于单向强制力的作用,执法成本高,效率低,社会福利损失大。政府要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树立激励性监管思路,将激励引入监管问题分析中,将市场监管当作最优机制设计问题,分析双方的行为和最优权衡,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公共福利最大化。政府应根据企业经营特点提升指导水平,制定科学体系,完善制度建设,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重点针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结合产业特点综合运用,完善监管措施。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经济监督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谢冬伟:

  如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国家经济生活的主人。发挥好企业的主体责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好运行的基础。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有助于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企业自律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可以说,推动企业自律是市场秩序建设的治本之策。如果每家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都符合国家的标准和相关要求,每家企业都做好自律工作,那将非常有助于市场秩序的规范。

  关于评估指标体系,我有两点意见。第一,企业在经济生活中是否有纠纷、是不是涉诉,和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没有必然联系,相反应该将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纳入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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