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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2)

2017-07-30 23:02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关于企业自律评估指标体系,提些建议供参考。首先要科学规范,有可操作性。其次,要着力构建自律体系。再其次,逐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鼓励一些企业站出来,树立典范,作出表率,起到引领风气的作用。最后,要尽快形成成果,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合同处处长李东卫:

  我在合同工作中有一些体会,尤其是企业信用建设方面有两个例子,和大家分享。

  星巴克在端午节推出商品预订活动,我按照要求提交预订申请。但当我去预订地点取货时,店家表示我订的货没有了,只能改天再来。事后我仔细研究了合同,合同中对消费者提出明确要求,但是对商家违约如何处理只字未提。

  我国现在推出手机实名制。我代80多岁的老母亲去营业厅办理业务时,营业员表示只有套餐,按打电话时长收费的项目取消了。于是我存入100元,办理了每月28元的套餐。过了几个月,我母亲说没打电话却欠费了。我到营业厅说明情况,营业员说当初不办套餐是可以更改的,办了套餐就不能改了。

  这两件事情说明,促进企业自律、推进信用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并不是有监管就会有自律,而是企业自身要树立自律意识。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就是合同。企业如果不制定诚实信用公平的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规范的市场秩序无从谈起。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直销监管处调研员周国红:

  强化企业自律,积极推进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近年来直销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动下,各直销企业积极行动,不断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建设,对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起到了助益与提升作用。同时,这项工作的开展也提升了行业的正面形象。

  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自2009年开始探索推进直销企业自律工作,至2012年,共计14个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先后与本省直销企业签订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

  在各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基础上,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部门于2012年召开会议,组织部分直销企业就强化自律、履行社会责任进行交流,并对如何推动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要求。同年,总局与31家直销企业签订了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2013年,总局印发了《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从法律、经济、道德3个层面对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具体要求,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直销企业强化自律、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依据。2014年,总局结合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导检查工作。2016年,总局组织召开中国直销行业规范发展国际交流研讨会,59家直销企业现场签署了直销企业自律承诺宣言。

  中国工商报社社长 张霞: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首要的任务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从工商和市场监管的角度讲,就是要建立一种新的市场监管和服务模式,实现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一方面,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手段;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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