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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市场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2017-07-30 23:02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夫:

  我认为,市场秩序归结到底就是两条:一条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是否依“国标”“行标”或“企标”,向市场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一条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做到这两点,我们就有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因此,从本质上说,维护市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就是依“标”提供商品或服务和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优秀企业可起到引领社会风气的作用。企业自律不仅仅源于政府强制,更重要的是源于企业的自觉。要把企业自律情况让社会更多地了解,从而引导更多的企业加强自律,这是政府引导企业自律的重要抓手。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工商总局在推动企业自律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我们希望社会第三方机构在引导企业自律方面多做工作。希望优秀的企业率先响应,积极参与,在企业自律方面作出示范。

  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刘永娥:

  法律既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也是企业保护自身权益的护身符。企业如何做到自律?第一,恪守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准则,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应该讲信用,恪守承诺,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

  第二,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对企业制定长远规划、实施营销战略等大有好处,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三,建立内部的自律机制。随着政府实施简政放权,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加强自我经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提供更多优质产品。

  第四,依法公示相关信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了企业有公示义务。企业应按时报送年报,让交易相对人和公众了解相关情况,提高信息透明度。

  第五,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企业是由员工组成的,企业的各项规定、对外活动,必须依靠员工在工作中落实,员工职业道德直接影响企业自律水平的提高。

  第六,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政府部门应依法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促进企业守法经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管,增强自律意识。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 陈叔弘:

  企业自律是经济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事情。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都是这一领域的权威,企业代表也都是行业的标兵、典范,大家一起讨论企业自律非常具有代表性。

  促进企业自律是政府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企业自律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一批企业高举自律的旗帜,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责任。

  关于自律,除了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还要着力解决法律规范和社会公众认知问题,包括道德,包括企业的自身行为、社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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