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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的通(5)

2017-07-05 14:44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浏览:手机版

 

  (四)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所在的地市或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流感监测工作,配备从事流感监测的工作人员,协助开展本辖区的流感监测督导、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本辖区的流感监测和暴发疫情处置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2.开展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和分离鉴定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标本和毒株。

 

  3.定期对本辖区的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并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开展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现场调查处置工作,按要求采集、保存和运送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标本。

 

  (六)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

 

  1.按要求设置监测诊室,明确监测工作日常管理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至少保存2年;对本院监测人员开展培训。

 

  2.负责按要求报告流感样病例监测数据,开展流感样病例标本采集、保存和运送工作。

 

  3.加强流感样病例监测信息化建设,要求利用医院信息系统开展流感样病例登记、报告等工作,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4.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报告、采样、送样等监测工作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定院内流感监测工作管理方案,并纳入院内工作管理考核。

 

  四、信息系统管理与建设

 

  (一)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管理。

 

  国家流感中心负责“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各网络实验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账号由本级的系统管理员建立和维护,系统权限由本级业务管理员设置。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账号由所在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系统管理员建立和维护。

 

  (二)中国流感病毒基因序列数据库的建设。

 

  国家流感中心负责“中国流感病毒基因序列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各网络实验室可向国家流感中心申请账号。国家流感中心和各网络实验室应及时提交流感毒株序列。各网络实验室通过“中国流感基因序列数据库”共享最新的流感序列,利用序列信息开展综合分析,提高数据利用能力。

 

  (三)网络信息安全。

 

  各网络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信息安全工作。

 

  五、培训、考核和督导

 

  (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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