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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案件要办 涉案财物也要快速返还(2)

2020-12-22 13:2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通过走访乡村两级领导干部及群众,检察官也了解到崔某为人比较好,工作勤奋、执着,平时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很好。崔某去新疆种植西瓜比较早,在他的带领下,全村有100多户村民去新疆种西瓜,其在人力、技术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为村民脱贫致富贡献了力量。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对崔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6月18日,崔某挪用公款案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会举行。鲁山县检察院邀请县、乡、村三级相关人员参加并座谈交流,检察官杜娟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对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及相关知识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解,结合案件宣传涉农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及其警示意义,提高了包括崔某在内的相关人员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危害的认识。 
  “作为一名有40年党龄的老党员,我惭愧啊,都是我一时糊涂犯了大错,谢谢检察院给我这个机会,我以后一定好好表现,继续发挥自己在西瓜种植方面的优势,为村民脱贫致富贡献一点绵薄之力。”崔某眼含泪水诚挚地表态。 
  “真得感谢检察院,这次对崔某从宽处理,也是对咱们村里工作的大力支持。”“这次的公开宣布会也是对咱们农村干部的一次普法会,今后咱们一定要加强法治意识,绝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犯了法……”与会代表们纷纷发言,表达对这次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会的支持与肯定。 
  针对当地乡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村组公私账户混用、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该院还依法向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集体资金审批使用流程、设立村与组公立账户、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建议开展以案促改,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到检察建议书以后,乡政府制定健全了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村、组财产由乡政府统一管理机制,规范村集体资金审批使用流程,加强资金监管。

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倪建军

  “42名农民工及亲属当时都特别开心,纷纷赞扬检察机关真是农民工的‘护薪人’,大家在这起案件中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12月9日,记者来到陕西省吴堡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寇利霞向记者讲述了今年春天向44名农民工发放劳动报酬款的情景,这是他们已被拖欠两年多的工资,在疫情期间能全部收到,这让他们既意外又感动。
  2017年3月,吴堡县当地政府为扶贫助困造福群众,投资实施了王家圪崂村辛舍窠自然村内的道路拓宽工程。犯罪嫌疑人李某承包负责该项目,雇农民工进行施工。6月30日,道路拓宽工程竣工,吴堡县扶贫办即将13万余元工程款转入李某账户,但李某以种种借口拖延拒不发薪,于7月5日携款逃离吴堡县,此后将该款转移用于其个人投资和消费,导致包括11名贫困户在内的4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12万余元长期拖欠。此后虽经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多次责令,李某仍躲匿外地拒不支付。
  2019年11月,吴堡县警方对李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力维护政府声誉和社会和谐稳定。”吴堡县检察院始终高度关注该案的进展。2019年12月,李某被抓获归案。吴堡县检察院迅速介入,积极指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12月2日,此案提请逮捕。检察机关受理后,于当天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李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今年2月1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受理之时正值疫情防控紧要关头,为防止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矛盾激化,办案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期间对李某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指出其犯罪行为的严重危害,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李某认识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委托家属筹集资金,争取尽快还给农民工。随后,检察机关开展对李某家属的思想工作,使其家属意识到要通过退缴赃款等实际行动,消除李某犯罪行为的影响,取得受害农民工谅解。3月7日,李某家属代退了拖欠的农民工劳动报酬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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