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身份证安全莫轻视 谨慎使用避风险(4)

2018-12-09 11:39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一是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谨防丢失。保管不善是造成潜在隐患、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的主要原因。身份证作为日常生活最重要的证件,一定要妥善保管。
  二是不随意出租出借身份证,谨防不当使用。随意出租出借身份证,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也可能造成委托别人处理事务的表象。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法律后果,风险巨大。因此,碍于情面、贪图小便宜的出租出借行为不可取。
  三是身份证丢失后及时报案,依法维权。不小心丢失身份证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补办新证,作废原证,并注意留存证据,以便陷入纠纷时有据可查。当发现自己被冒名注册为公司股东或被冒名办理信贷业务等情况后,要及时报案,并积极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搜集证据锁定侵权人、寻求行政救济、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
  四是依托技术进步,实现源头治理。身份证使用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挂失、补办新证后,并不能直接导致原证作废。可喜的是,公安部等国家机关已经在不断探索进行技术升级。中国人民银行亦于2018年开展了失效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遏制不法分子冒名开户、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相信随着技术进步和大数据的互联互通,身份证挂失、补办情况实现数据共享,获得源头治理已指日可待。(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