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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开庭审理的“套路贷”涉黑案在津宣判(3)

2018-09-27 15:35来源:津云浏览:手机版

  返回公司后,经理告诉王先生:“这是5万元,一个月的利息是1.5万元。按照我们的规矩,你拿走3.5万元,到期还3.5万元。”
  “这利息也太高了吧,我不借了……”王先生被对方的开价吓了一跳,打算离开,不想一转身就被四五个身材魁梧的文身大汉拦住了。经理从转椅上起身,走到王先生跟前,告诉他:“你不想借了也行,交1万元咨询费,交完钱就能走了。”
  “我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而且当时的情况也没法儿报警。”说起当时的进退两难,王先生记忆犹新。他急于脱身,想出了一个“变通”的法子:今天先把钱借走,转天再还回来,只借一天,利息应该没多少。
  接下来,王先生被要求拿着5万元现金和自己的身份证拍了一张照片,并签下借款5万元的合同,但实际上他只拿到了3.5万元。
  后来,王先生得知,这种收取利息的方式在业内被称为“砍头息”,出借人为了防范风险,会直接从本金中扣除利息,而这样一来,借款人实际拿到的本金就低于账面上的借款金额,并导致借款过程中实际利率高于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
  转天,王先生带着3.5万元返回贷款公司,要求还款。不想,经理告诉他,没有理由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要交违约金19.2万元。
  “你们这是狮子大开口啊,这是敲诈!我没这么多钱!”王先生急了,转身要走。四五个大汉马上迎上来,将王先生打倒在地。“你没能力还,我找人帮你还。”经理说。
  几分钟后,一名穿着体面、文质彬彬的男子走进办公室。“你欠的19.2万元由刘经理帮你还,咱们之间的债务一笔勾销。”经理指着来人告诉王先生。之后,刘经理放下19.2万元现金,带着王先生离开。临走时,他给王先生戴上了面罩。
  王先生被拽下楼,乘上一辆汽车,几分钟后又被带下车。等摘下面罩时,他发现自己身在一栋居民楼里。
  “你刚才也看到了,我替你还了19.2万元,这忙不能白帮。你的欠款合同已经转到我的公司了,我让员工算了一下,1个月,连本带息,到期你该还我40万元。”刘经理说。
  本想借5万元,只拿到3.5万元,而一天后欠款变成了40万元,王先生头都大了。他告诉刘经理,他没有能力偿还这笔钱,结果被刘经理喊来手下打了一顿,还被关进了狗笼。
  两天后,刘经理将王先生送到一家高档酒店,找来一名女子,迫使王先生和女子在一起,趁机拍下许多“艳照”。就这样,王先生又在酒店内被非法拘禁了一个多星期。“你再不还钱,我们就把这些照片发给你母亲,让她看看你成天在外面不务正业,高消费。她要不替你还钱,我们就去你东北老家要账。”刘经理威胁王先生说,“听说你有一套70余平方米的房子,位置不错,还是新房,能卖不少钱,不行就抵押房子还钱吧。”
  被拘禁期间,王先生只要有反对意见,就会遭到拳打脚踢,再加上担心母亲知道自己的“恶行”,最终还是配合刘经理等人将自己的房屋做了抵押。市场价230余万元的房子,最后只抵押了87万元。
  按理说,拿到这87万元,还了“欠款”后,王先生还能剩下47万元。可是,他一分钱也没拿到,因为这47万元“被入股”了。刘经理“封”了王先生一个副经理的职位,让他到公司上班。实际上,他每天只负责给“同事”买午餐,结果没上几天班就离开了,而47万元也不了了之。
  不到1个月的时间,价值230余万元的房子没了,快餐店开不下去了,王先生整个人都垮了。2016年10月初,王先生和母亲到公安红桥分局芥园派出所报了警。
  所谓“债务”,就是“吃干榨净”才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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