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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开庭审理的“套路贷”涉黑案在津宣判(2)

2018-09-27 15:35来源:津云浏览:手机版

  “本庭宣判,被告人穆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落下帷幕。想起这起案件庭审前的日日夜夜,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王洪杰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一天的庭审结束,我站都站不起来了。”庭审后,王洪杰拖着疲惫的身躯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十多个小时的庭审对人的体力和意志无疑是一种考验,而庭审之前,王洪杰已经连续1个月没有回家休息了。
  7个多月的专案筹备、6次庭前会议,长达200多页的近2万字的审查报告,331页、1.3G的PPT演示文稿……
  这一切,只为打好这漂亮的一仗。
  自从接到任务,王洪杰便一心扑在专案上。为了达到最佳的庭审指控效果,让被告人认罪服判,公诉人事先做了大量的准备。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错综复杂,公安移送过来的卷宗就有60多册。由于“套路贷”手段花样百出又涉黑社会性质,以王洪杰为代表的公诉团队也是第一次接触此类案件,为此他们查阅了大量相关书籍和案例。
  在阅卷过程中,王洪杰和同事们从繁杂的卷宗材料和案件事实中梳理出定罪的证据,提出了详尽的补充侦查意见,形成了200多页的审查报告。为了让犯罪分子认清自己在“套路贷”中所作所为,王洪杰和同事们通过PPT演示的方式示证,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4个特征及“套路贷”的运作,以清晰、形象的方式呈现,使庭审示证更具有冲击力。
  针对辩护人不同的争议点和法庭上可能出现的状况,王洪杰和同事们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和红桥区检察院领导的指导下,制定了多套庭审预案,进行了反复的研讨和演练,做到“想全、想细、想万一”。
  “庭审中,包括主犯穆某在内的3名被告人态度相比开庭前有了明显转变,25名涉黑犯罪嫌疑人全部当庭表示认罪,这也体现出我们开庭指控的有理、有力、有节。”
  法庭上,王洪杰和同事们共5人,面对辩护席上整整7排的36名律师,始终保持公诉人的声威和睿智。腰板就算酸痛不堪也要挺直,后背被汗水湿透也不能动,嗓子沙哑了也不能喝水……王洪杰和同事们用缜密清晰的逻辑、铿锵有力的语言,将各项独立的证据完美地连成牢不可破的证据体系,让犯罪分子当庭认罪服判,更让旁听者直观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威严。
  “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就是要为国家打出声威,给群众壮起胆气。”也许他们的工作并不为人所熟知,但他们披肝沥胆、默默付出、不辱使命,以国家的名义扫黑,以人民的名义除恶!
  揭底穆氏黑恶团伙“债台”发家史
  “无需抵押,身份证信用放贷,缓解燃眉之急……”这样的小广告或推销电话,让急需用钱的人相信了。贷款公司则步步为营,设下圈套,让贷款人从最初的资金周转,到最后背负上百万元的债务,深陷无尽恶循环的“梦魇”中。
  无尽恶循环,借款5万元赔套百万房
  “无需抵押,身份证信用放贷,缓解燃眉之急。”2016年,某快餐店老板王先生被这样一条路边广告吸引,走进了位于红桥区一家贷款公司。
  当时,王先生正打算扩大经营,苦于手中没有资金,准备借贷5万元。
  公司“风控部”的一名女员工热情地接待了王先生。在对王先生的个人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测评,确认其有偿还能力之后,该女子表示:“一会儿有人带您去银行取款,回来签合同。”随后,王先生跟随该公司员工到银行取了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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