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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评出2017年度十大立法亮点(4)

2018-01-13 17:11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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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图书馆法

  这是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为了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管理,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较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而制定。

  彭长城(全国人大代表,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共图书馆法是国家文化法律制度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此法的实施将推进全民阅读,最终提升国家的文明程度和国民的整体素质,有以下特点:

  一是确定公共图书馆的地位。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使命。二是确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格局,在设施建设、法定条件、服务提供、经费和人员等方面明确和强化政府的保障责任。三是加强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应用现代科技提升服务效能,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四是按照标准化、均等化原则,细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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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

  2017年11月4日,时隔24年,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修订。为了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从多个方面加强和完善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何琼(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立足现实,着眼于满足新时代发展的司法需求。一是增设了一些明显具有不正当性的行为类型,尤其是针对互联网领域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设置了专门的条款,解决了规则缺位、无法可依的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二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有的一些规定作了细化或调整,比如完善了关于混淆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商业秘密等方面的规定;三是厘清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邻法之间的关系,使法律体系更为协调一致。

  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保障,相信随着该法的实施,自由公平、诚信守法的竞争氛围必能得到进一步的培育与深化。(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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