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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多部法律和决定草案(2)

2017-11-05 13:5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拟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本报记者 魏哲哲 
  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作说明时表示,为了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拟取消。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设定了国务院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执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执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作了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海洋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海关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母婴保健法、公路法、港口法、职业病防治法分别设定了审批事项,考虑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规范和标准、随机抽查和日常巡查、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信用管理系统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草案取消了11项行政审批。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袁曙宏介绍,草案作了修改,办理工商登记不再需要前置审批。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草案将该条规定的文物保护措施审批由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改为并联审批。 
  农村土地征收等三项改革试点拟延期1年 
  本报记者 彭 波 
  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受国务院委托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表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期限将于今年12月31日届满,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试点,更好地总结试点经验,为法律修改打好基础,建议将这三项改革试点期限延长1年至2018年12月31日。 
  姜大明说,试点两年多来,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按照“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目标要求,围绕探索入市主体、探索入市范围和途径、探索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探索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积极稳妥推进,33个试点县(市、区)累计出台约500项具体制度措施,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试点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截至今年9月,全国已有577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1.03万亩,总价款约83亿元。 
  目前,试点工作仍处于不断探索、逐步完善的阶段,姜大明表示,综合考虑试点地区实际工作情况以及土地管理法修订工作进度,建议将三项改革试点期限延长1年。 
  武警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 
  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 
  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王比学)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了依法有序推进武警部队改革举措,同时为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积累实践经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31日审议了《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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