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纪检机关查62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8)
1.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隆国村违规收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隆国村党支部原书记韩英德、村委会原文书侯建成、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张得庆,在惠农物资发放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收费共计9520元用于支付物资运费;未及时将村集体征地拆迁款3万余元入账纳入村财镇管范围;2012年至2017年期间该村惠农物资发放情况未公示公开。侯建成在镇经管站财务审计和组织调查时态度不端正、不配合,不如实说明问题。2017年7月,韩英德、张得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侯建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宁市城西区通海路综合执法指挥中心中队长景海刚违规收取保证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景海刚在办理辖区门头审批时,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施工保证金4.44万元,未及时退还商户。2017年7月,景海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西吉县新营乡上岔村党支部书记李树盛、村会计刘高阳优亲厚友问题。2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安排享受低保,分别领取低保金1.13万元和1.9万元。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低保金被收缴。(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巴楚县夏马勒胡杨林场二队原副队长阿卜杜热伊木·喀斯木截留土地承包费问题。2015年11月,阿卜杜热伊木·喀斯木在负责收取宜林地承包费工作中,截留现金5.82万元,个人挥霍2万元。2017年4月,阿卜杜热伊木·喀斯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英吉沙县乌恰镇15村党支部原书记托合提·阿卜杜如苏力违规收取义务工费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托合提·阿卜杜如苏力以该村五座水库绿化义务劳动为由,收取村民义务工费84.92万元(已退还38.57万元);又以修建苗圃为由,向该村7组村民收取2991元(已全部退还)。2017年3月,托合提·阿卜杜如苏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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