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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纪检机关查62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3)

2017-09-16 22:0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梨树县郭家店镇东青石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金英帅挪用抗灾保粮资金问题。金英帅擅自挪用抗灾保粮补助金1.88万元。金英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东丰县三合满族朝鲜族乡永安村村委会主任白金玉虚报冒领玉米生产者补贴问题。2016年9月,白金玉在负责普查永安村玉米种植面积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将费税改革时虚报的293.8亩玉米种植面积上报,骗取国家玉米生产者补贴款8万余元。白金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桦南县土龙山镇洪林子村会计边洪达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边洪达修建自家住房后,利用职务便利,隐瞒家庭收入及村干部身份,在贫困证明上擅自加盖村公章并代替村委会主任签字,向城建主管部门提出危房改造申请,违规领取补助资金1万元。2017年6月,边洪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乡新城村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鸡西市高标准水田示范区征地过程中,新城村以没被征地村民孙某名义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4万元,用于该村不合理支出。2017年4月,村党支部书记马良、村委会主任蒋忠彬、村会计姜凤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沭阳县陇集镇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原主任兼三农保险服务站站长胡八方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款问题。2011年至2016年,胡八方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弄虚作假,先后以不同单位名义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蔬菜大棚,骗取理赔款差额48.4745万元,其中胡八方分得21.2961万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案发后,上述理赔款差额48.4745万元全部退还到位。2017年6月,胡八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睢宁县睢城街道办事处农技中心原主任、农机员、农路办副主任马洪波玩忽职守造成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损失问题。2012年至2015年间,马洪波严重违反工作程序,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要求核实购机情况,致使不符合购机资格购买人冒用10名居民名义虚假购买农机,套取国家农机补贴,造成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损失21.09万元。2017年3月,马洪波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长兴县虹星桥镇刘井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叶先成侵占群众低保补助款等问题。叶先成在为低保对象办理低保补助银行卡后,长期占有该银行卡拒绝归还,多次取现共计2.04万元,其中1.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4年10月,叶先成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担保金额为20余万元。2017年5月,叶先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退还低保补助款1.3万元。

  2.文成县巨屿镇黄龙村党支部原书记苏孝高违规套取村级集体资金等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间,苏孝高利用职务便利,在机耕路挖机建设工程中收取承包人6000元好处费;2016年6月,苏孝高违规虚增有关费用套取村级集体资金1.4万元用于抵冲村级财务支出。2017年8月,苏孝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6000元予以收缴。(浙江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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