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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纪检机关查62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4)

2017-09-16 22:0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桐城市唐湾镇八一村党总支书记叶卫、村委会主任叶远义落实扶贫工作责任不力问题。省第三方监测评估组入户实地调查反馈该村存在1户未脱贫、1户对帮扶工作不满意、1户识别时未经过公示公告、9户未安排帮扶项目等问题。经调查,叶卫、叶远义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责任意识不强,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影响脱贫工作整体成效。叶卫、叶远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歙县许村镇许村党总支委员许小妹冒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7月,许小妹利用职务便利,以丈夫许某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将原住房拆除重建,于2016年4月享受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经调查,许小妹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2016年12月,许小妹退出违纪所得。同时许小妹还存在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经手村集体资金不及时入账问题。许小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屏南县甘棠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原主任江年武挪用扶贫款等问题。2010年至2016年5月,江年武在担任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主任期间,利用其经手发放低保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款、救灾款和优抚款等款项职务便利,挪用上述款项计95.93万元,用于个人使用,至案发仍未归还。2017年5月,江年武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湖口县城山镇牌楼村党支部书记张晓军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牌楼村党支部书记张晓军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帮亲属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45万元。此外,2014年牌楼村虚报冒领灾民救济款0.66万元用于村委会开支,张晓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5月,张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被追缴。

  2.萍乡市湘东区工信委机关干部罗谦违规套取廉租住房补贴问题。2009年至2016年,罗谦采取虚假租赁方式违规套取廉租住房补贴0.42万元,调查期间将所有补贴退还给区房管局。2017年6月,罗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商河县郑路镇西黄桥村党支部原书记崔化银骗取低保金、五保金问题。2008年至2015年,崔化银利用职务便利,虚报6户低保户、五保户,骗取资金3.84万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崔化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违纪资金已收缴。

  2.兰陵县南桥镇宋疃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彬生等人违规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11月,周彬生提议并经集体研究,将上级拨付的扶贫开发蓝莓项目资金中29.97万元违规用于修路、修水渠等其他集体支出。周彬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时任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增生和党支部副书记兼村会计周顶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规挪用资金已收缴。(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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