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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工作推进会发言摘登(4)

2017-07-30 13:25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案例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王闯

 

        经过二十年的探索和积累,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已经建成“以指导性案例、年度十大案件、50件典型案例、案件年度报告为主体,以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为平台”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体系,在审判实务界、学界和业界产生重要影响。

 

        第一,建立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知产庭在每年“4·26”期间均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第二,建立最高法院知产案件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知产庭创新案例指导方式,每年发布知产案件年度报告,向全体知产法官和公众公开最高法院在知识产权和竞争领域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标准、裁判方法和司法导向;出版发行年度报告英文版,扩大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实践中的影响力。第三,评选报送知识产权指导性案例。在最高法院已发布87件指导性案例中,知产案件有19件;今年发布的第16批共10件指导性案例全部为知产案例,社会反响良好。第四,指导知产案例指导研究基地工作。2015年4月,最高法院在北京知产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汇聚法官和学者的智慧和力量,整理和编撰典型案例。

 

        未来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知产庭将做好以下四项工作:第一,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构建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性案例并存的案例体系,建立覆盖全国的知产案例数据库。第二,推动形成重视案例、学习案例、运用案例的良好氛围。第三,加强案例工作的国际交流合作。第四,加强知产案例指导研究基地建设。第五,将知识产权司法案例工作纳入到最高法院司法案例工作大格局,利用中国司法案例网不断推出鲜活的知识产权案例。

 

实施绩效考核加强院校合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吕洪民

 

        吉林高院推进案例工作的主要方法,首先,把案例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夯实案例基础。一是高度重视案例工作,案例工作对于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弘扬核心价值,传播法治思想具有重大意义。二是严格落实年初寇昉院长提出的“每位员额法官要撰写案例并纳入绩效考核”要求,将案例数量质量要求列入三级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中。明确以参考性案例为主要抓手推进案例工作,按时完成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案例工作。三是注重全省法院案例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案例编辑培训,构建上下联动机制。第二,把案例工作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发挥案例功能。一是转变审委会职能,把工作重点从“研究案件”转变为“研究案例”。二是结合案例加强对下指导。高院将7个民事庭原来依审级分案改革为按案由分案,组建15个专业化合议庭,加强类案指导。三是利用“电子法院”“中国司法案例网”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案例应用。最后,加强与高校合作,加深案例研究。要充分利用高校在理论研究、师资力量、大数据分析等方面优势加强案例工作。2015年吉林高院与吉林大学签订深化合作协议,联合共建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加强案例研究与应用,几年来已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民法院案件信息资源开发与应用等重点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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