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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出击!公益诉讼进入2.0时代(5)

2017-07-19 08:37来源:半月谈网浏览:手机版

 

  一些检察官指出,一些环境案件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往往需要对污染状况、损害后果进行科学鉴定。从司法实践看,环境案件的鉴定往往要支付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鉴定费,加上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诉讼支出费用相对较高,导致了一些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流产。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对企业的污染行为不作严格监管,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态度也很消极。即使允许,也仅仅限于对那些规模小、影响小的企业提起诉讼。一些环境公益诉讼案源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潜规则下被放弃。

 

  公益机制不健全,进入角色需赶紧

 

  随着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种类越来越多,现有检察人员队伍不能全部适应公益诉讼办案要求,影响着办案质量。不少受访者认为,检察人员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整改督导能力、庭审应对能力、质证能力、法庭辩论能力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通报试点工作时指出,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着配套机制不健全问题。尤其是在公益损害鉴定、环境损害修复等方面缺乏配套机制。有的地方行政机关认识有偏差,担心影响地方政府形象。有的收到检察建议后,虽有回复但并未进行实质性整改,或仅纠正部分违法行为。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于晓光等专家建议,公益诉讼的推行,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针对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要不断纠正地方行政机关认识偏差,适当可采取问责形式提高他们对公益诉讼的认识。另外,要加大对检察官和法官的专业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诉讼机制、执行机制,从而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突破。

 

  (采写记者:汪军 詹奕嘉 鲍晓菁 周立权 朱国亮)

 

  改革,为公益诉讼发力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和全面实施,为公益诉讼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当前,检察机关将在深入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完善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及相关配套文件,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公益诉讼程序。在改革的推动下,未来公益诉讼的相关立法和实施还将进一步完善。

 

  公益诉讼:让优秀行政资源“动”起来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徐丽萍认为,公益诉讼一是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履职不再任性;二是强化公共利益保护,让公益保护触手可及。

 

  据悉,为了让公益诉讼执行更加到位,广东部分地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已开始对接监察机制,追究相关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责任,强化司法震慑力。

 

  记者在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看到,未获得建设规划许可的大片生猪养殖窝棚正被拆除。龙湖区委书记林定亮说:“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后,我们迅速统一思想,只要是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无论有何原因行政机关都要担起责任、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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