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检察官出击!公益诉讼进入2.0时代(3)

2017-07-19 08:37来源:半月谈网浏览:手机版

 

  化被动为主动,检察机关先行出击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试点工作以前,由于群众对许多公益保护问题不够敏感,不少侵害都是到了比较严重的地步才引起公众重视,许多侵害公众权益的事件都没能提交到法庭。

 

  针对这一问题,安徽省检察机关组织民行、反贪、反渎、公诉等部门沟通协调,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监督活动中,同步查找立案监督线索和公益诉讼线索。同时,全面梳理两年来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使一批相关人员已受查处、行政违法尚未纠正的案件线索,通过公益诉讼再次进入法律监督视野。

 

  安徽金寨县商务和粮食局、金寨县财政局在实施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财政补贴项目中,不依法履行职责,违法初审项目验收申请和资金拨付申请,导致46.69万元国家财政补贴资金被骗取。为此金寨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此案的起诉和判决,不仅促使金寨县商务和粮食局及财政局依法履行了追缴被骗财政补贴资金的职责,对其他行政机关也起到了警醒作用。

 

  两年试点成效如何?2017年6月30日,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指出,从两年来的试点情况看,这项改革实现了顶层设计的目标,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另一方面,在行政机关不纠正违法或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增强了公益保护的刚性。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主要领域。两年的实践表明,试点工作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解决了一大批困扰人民群众的环境问题。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已经成为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之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度,提升了环保执法机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和水平,有效改善了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长期持续的局面,促进了绿色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形成,为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采写记者:詹奕嘉 熊琳 周立权 鲍晓菁)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尽管公益诉讼试点成效显著,但在事前、事中、事后等多个环节仍面临案源较少、监督对象认识偏差和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和障碍,整体上与当前社会公益需求相比仍是“供不应求”。

  不少受访者认为,虽然公益诉讼正在开枝散叶,越来越成为公众利益保护伞,但执行公益诉讼需要面对许多难关,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寻找案源。

 

  据贵州省统计,贵州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和国有土地出让权公益诉讼领域的线索87.5%来源于省检察机关督促起诉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线索79.5%来源于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果,线索来源十分单一。

 

  在广东,绝大多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于检察部门内部移送,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等。汕头市检察院民行科工作人员游晓晖说:“欠发达地区公益组织数量少、发展慢,许多群众对公益诉讼也不了解,检察机关‘找案子’难度更大。”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