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瞒报配偶子女房产情况官员不得提拔
本网讯 据新华社电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通知》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据了解,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干部须报告哪些个人事项? 范围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内容 ●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
- 下一篇:张艺谋、陈婷夫妇公开致歉并回应"超生事件"3大焦点
- 上一篇:广铁民警为群众送平安符
- 河北省行唐县法学会开展普法宣传“进公园、进企业”活动09-08
- 达州通川区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河南省纪委监委同时通报两名厅官被处分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 郑州市市长督办经开区一村民征迁赔偿款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