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虚构身份下假单蹲守跟踪 为的竟是偷自己的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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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10月29日电(通讯员沈佳青)23岁男子韩某虚构收件人姓名地址,在某购物平台下单购买苹果手机,要求快递以货到付款的方式于次日送货。当晚韩某蹲守在收件地址所在小区,次日乘快递小哥离开快递箱送件之机,窃得苹果手机包裹。近日,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2020年5月31日9点,快递员小万骑着电瓶车到本市龙吴路的某小区配送快递。第一个快递是个货到付款件,收件人是5号楼801室的“王佳”。小万按惯例拨打了“王佳”的手机号,准备交接快递时收货款,然而多次拨打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听。抵达801室后,小万发现这是一个合租房,但是并没有叫“王佳”的人。于是他下了楼,打算把快递带回站点。之后小万又前往10号楼配送,把电瓶车直接停在10号楼底楼。然而等他回到停车的地方,那个没有递送出去的“到付件”竟然“不翼而飞”了。 “当时我去10号楼上送快递前,还看了一眼那个没有送出去的包裹,就在车后面的快递箱里,谁知配送回来之后,就发现包裹不见了。”小万很快向警方报了案。 “你当时有没有把快递箱上锁?”警方询问道。“没有,我当时全程没有把箱子上锁。”说到这里小万显得十分后悔。 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查阅了小区监控录像,发现当日9点左右,有一名男子出现在小万的电瓶车附近,翻动了小万车尾部的快递箱,之后徒手拿走了这个快递盒,马上离开了。 同时经过查询买家在购物网站的账户明细发现,该账号在5月份还曾多次下单购买手机、智能手表等价值较高的电子产品,均设置为货到付款。 6月11日,警方在广州将这个所谓的“买家”韩某抓获归案,查扣其随身携带的手机,号码与预留在购物网站的手机号码完全一致。 根据被告人交代,案发前一天18点左右,韩某在购物网站虚构了收件人姓名地址,下单买了一部银色苹果手机,要求快递以货到付款的形式送货。当天晚上,韩某到收货地址所在小区的一栋楼顶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韩某通过楼道窗户看到快递员进了小区。当快递员小万拨打他电话时,他故意不接,并乘小万离开送件之机,快速将装有苹果手机的快递盒盗走,当天下午,得手后的韩某便搭乘火车逃离了上海。经查,被盗苹果手机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 根据调查,被告人韩某还曾在2019年2月通过相同手法盗窃待配送未支付货款的快递,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系累犯。(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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