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后拒付款 男子被判缴80万差价
本网讯 日前,浙江青田法院执结一起因网络司法拍卖引起的差额案件。该县男子陈某在网络司法拍卖中,以165万元拍得一处店面后拒绝支付款项。法院不得不再次组织拍卖并拍得85万元,两次拍卖的差价高达80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某必须向法院缴差价。 2013年6月底,青田法院将一店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该店面评估价80.9万元,起拍价80万,竞拍人须缴纳保证金10万元。陈某以165万最高价竞得该店面。事后,陈某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款缴到法院账户。 网络司法拍卖明确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多次催促陈某支付拍卖款未果后,2013年7月29日,青田法院再次将该店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被他人以85万元竞得,与第一次拍卖的差价达到80万。 近日,青田法院已将该80万元顺利执结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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