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核准判处深圳“鹦鹉案”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披露,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该院对“鹦鹉案”被告人王鹏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的刑事判决。该判决28日送达后正式生效。 2016年5月,被告人王鹏因售卖6只家养鹦鹉(其中2只为小太阳鹦鹉,属濒危野生动物)被刑事拘留。随后,公安机关在其宿舍查获该种鹦鹉35只,和尚鹦鹉9只,非洲鹦鹉1只,共计45只。 2017年4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王鹏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今年3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上诉人王鹏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王鹏承认知道涉案鹦鹉为法律禁止买卖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但仍非法收购、出售,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王鹏为了牟利而非法收购、出售47只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的鹦鹉,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综合考量王鹏能自愿认罪,出售的是自己驯养繁殖而非野外捕捉的鹦鹉,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且有45只鹦鹉尚未售出等情节,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一、二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第二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河南通报:正厅级张国伟,主动投案09-15
- 郑州市伏牛南路信阳炖菜赌博窝点屡禁不止是何因?09-15
- 固始建业府拖欠工程款后续:耍赖项目受到政府肯定09-08
- 河北白洋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恶意欠薪长达4年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山东永牛建筑工程公司违法承揽日照钢铁拆除工程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