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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驾营商环境 ——看省法院如何整治涉企合同“执行难”

2017-07-15 21:22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浏览:2943次手机版

   “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1+9”专项行动之一。省法院作为牵头单位,通过

 

   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要执结一批涉企业执行难的案件特别是历史积案来兑现企业权益,保护企业权益,在我省营造“诚信为本、守诺践约”的社会氛围,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整治“执行难”想一切办法实现债权人权益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法治意识的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和经济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经过审理后,一部分案件债权人的权益通过主动履行得到实现,一部分案件经调解加以解决,还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因债务人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而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其中,涉企合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执行阶段不能及时得到兑现,即打了“法律白条”,会影响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也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由此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最终会影响发展。

 

  此次我省优化营商环境“1+9”专项行动中,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法院牵头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就是要通过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执行难”问题,创优企业营商环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指出,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将解决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从被执行人和法院外部环境来讲,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外界干扰执行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二是从法院内部规范执行行为来讲,要让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三是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暂时终结执行,发现有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这里说的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并不是说法院就放弃不管了,只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还将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继续自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债权人也可以自己通过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又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立即依程序恢复执行。”朱明解释,总之,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实现债权人的权益,不能让失信者因失信行为受益。 

 

  建立联动机制让“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事关山西大局,事关发展未来。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召开后,省法院迅速行动,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要求市、县两级法院也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及时制定实施全省法院《“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据了解,为了抓好阶段落实,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六个阶段。在这期间,省法院成立了督导组并建立问责追责机制,定期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除了要及时协调解决三级法院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要对法院执行人员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各个环节的工作依法规范高效有序。

 

  要想彻底解决涉企合同“执行难”问题,不仅要对内创新工作机制,对外更要建立联动机制。省法院要求,执行各部门要加强与工商、公安、银行、国土、住建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配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联合惩戒体系,以最快的速度查人找物,冻结划扣,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藏身。#p#分页标题#e#

 

  省法院执行局局长方剑锋向记者详细介绍说:“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规避执行的,我们将按法定程序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联合惩戒。如限制其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其开展金融贷款、信用授权等金融活动,限制其乘坐高铁、飞机、住宿星级酒店、出境、高消费旅游度假等,以此来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对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暴力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等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法院将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用法治的权威来维护和优化营商环境。”

 

   信息化+执行“一网打尽”被执行人所有财产

 

 

  建立和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联合惩戒系统,解决查人找物难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是近年来我省法院系统长期在抓的两项基础性工作。

 

  据了解,目前我省135家法院全部实现了与最高法院执行查控网络的对接,并与省内175家地方性银行实现“点对点”的专线连接,通过最高法院的“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以与全国3400多家银行以及公安部、交通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实现联网,查询涉企合同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等14类16项信息。今年1-5月份,全省共使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案件37487件,涉及被执行人(法人或自然人及其它)共48872人,查询金额629.37亿元,冻结金额6.19亿元。

 

  “以前法院在执行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查人找物,经常为查一个被执行人的账户挨家跑银行,结果往往是当事人不理解,还嫌法官办事慢。如今‘信息化+执行’,查控财产省时省力,执行法官再也不用满街跑。”方剑锋说,到今年9月底,全省各级法院要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公安、证券、工商等具有财产管理信息部门建立专网连接,做到对被执行人所有财产的“一网打尽”,尽快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在全省不留死角,高效运转。

 

  此外,省法院还将建立“山西失信曝光台”,以公布涉嫌恶意逃废企业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及实用资讯为主要内容,让老百姓“识别老赖、打击老赖、查询老赖”。但惩戒的同时,引导保护企业良性发展也很重要。那么,如何从法律和社会的角度对企业合法权益做出最大限度的保护?对此,朱明以“执行转破产”工作向记者表明,执行转破产程序中大量的“僵尸企业”依法通过破产清算彻底退出执行程序,但法院也要帮助引导企业依法应对处理有关法律问题,对能进行破产重组的企业尽量不进行破产清算,帮助涉执企业渡过难关培育全省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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