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要经过年审?
对此问题,《决定》并没有作出规定。但是,为简化行政监管程序,节约行政成本,减少行政相对人的成本负担,对经过许可列入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可以不实行年检注册。但是,司法行政部门不会因此放松对鉴定人和机构的日常监管,如发现有违反《决定》第十三条和将来司法鉴定管理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行为,随时、即时依法查处;同时,按照《决定》第六条的规定,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有义务定期更新名册,切实保证当事人和侦查、司法机关得到优质、高效和客观、准确的鉴定服务。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下一篇:司法鉴定管理两办法中“登记”一词的含义
- 上一篇: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律责任
最新资讯:
- 达州通川区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河南省纪委监委同时通报两名厅官被处分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 山东永牛建筑工程公司违法截留工亡赔偿金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05-06
- 中国直播经济法治生态座谈会在郑召开05-0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