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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下老板的"潜规则"要求后 女员工陷入维权困境

2021-05-08 15:03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法官敲下木槌,宣告休庭,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22号法庭紧闭的门打开,原告张丽欣和律师从门里走了出来。被告姚某仍旧留在法庭的椅子上,看到门外守候的媒体记者,他戴上口罩,并要求法警保护他。
  姚某年龄不到四十,身高不到一米七,白衬衣黑裤,四川某某应急大数据有限公司(下称某应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9岁的张丽欣,身高一米六多,穿黑色长裙。在这家公司工作时,张丽欣担任姚某的助理。
  5月7日中午,这是两人第六次在法庭上见面,距离立案已经过去了597天。
  张丽欣起诉的案由是“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法院在2019年9月18日受理。根据诉状,张丽欣认为,姚某与她共事时,对她进行性骚扰,她要求姚某和某应急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张丽欣录下了姚某说的话,并作为证据提交。那是在2019年3月2日,周六,张丽欣用伪装成手环和脚环的设备,录下了中午和深夜与姚某谈话的内容。中午的对话中,姚某明确提出“潜规则”的要求,晚上的对话中,姚某给张丽欣放了色情影片,倒了红酒,“做了很过分的事”。
  张丽欣于一周后离职,并向警方报案,由于存在证据不足,警方未能认定姚某涉嫌刑事犯罪。后来,张丽欣写信举报,引起四川省妇联关注,并为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
  一位提供援助的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性侵害往往发生在私密时刻,发生时间短,事后取证难,张丽欣的录音和录像是难得的证据。
  新京报记者获悉,目前尚没有一例判赔企业应就董事高管性侵女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司法案例。
  “发生了非常过分的事”
  夜已深,没有店铺营业。张丽欣的同事刘畅在路边花坛上坐着。
  他的对面是某高档小区出口,他在等张丽欣从里面出来。
  路灯下,刘畅看着手机里的时间从2019年3月2日跳到3月3日。到了凌晨,张丽欣进小区找姚某就已经两个小时了,算起来,身上的录音设备电量也快要耗尽。刘畅给张丽欣打电话,无法接通,发微信也没有回复,他又想起张丽欣的叮嘱:“如果太久没联系你,就报警”。
  “当时判断不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情况。”刘畅向新京报记者回忆,犹豫中自己给老板姚某打去电话,想探听两人状况,“我想不管他想做什么,我这边打个电话都能中断他的行为。”
  拨号两次后,姚某接了电话。刘畅借口汇报项目,两人通话一分多钟。“他那边有点着急,就说自己知道了,很快就把电话挂了。”
  回忆起老板的语气,刘畅觉得还算冷静,但背景音里没有听到张丽欣的动静。
  眼看就要凌晨一点了,刘畅扫了个共享单车,准备到派出所报警。出发前,他试着再次呼叫张丽欣,电话终于接通了,“师傅快到了是吧,我就在小区门口。”——张丽欣当时正走出小区,姚某在旁边送着,她把刘畅的来电“掩护”成了网约车。
  张丽欣在姚某的注视下上了车。确保姚某走开后,她才再次联系刘畅,让司机绕回去接上他。
  2021年5月7日,在法庭外等候的刘畅回忆,那晚他与张丽欣会合后,发现对方的表情很严肃。“愤慨”,他用这个词概括张丽欣当时的状态。
  据刘畅回忆,张丽欣当时称“发生了非常过分的事”,他提议报警,张丽欣却称“还没有想好”,并向他解释,自己的毕业证还押在公司,上个月的工资还没拿到。
  张丽欣说,2019年春节假期之后,她被调离了业务岗位,“工资要低一点”,在她表达抗议后,姚某提出约谈,“要跟我探讨一下我到底适合做什么,以后怎么做,工资要怎么给我发。”
  张丽欣曾担任姚某的助理,“预感到他会说什么”。于是,她找到了同事刘畅,沟通取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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