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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卖了我的房子(5)

2020-06-03 12:57来源: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问题的另一环节出在公证处。“林国彬能够把所有犯罪行为合法化,应该说公证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帮助作用。”孙振宇说。
  实际上,有公证员助理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发现办理此类公证,存在着重大风险,并将此情况向方正公证处四部的部长王纯进行了汇报。但王纯为了个人利益及部门利益,明确要求助理不要详细告知,以免出现客户流失的情况。
  王纯作为北京方正公证处公证四部的部长,最早的提成是收费的25%,后来拿部门业务量13%-15%的提成。证据显示,仅2016年,他的收入就达到190.7万元。其他公证员的工资收入全部与业务量挂钩,比如公证员杨某的奖金为个人办证收费的10%。
  逢年过节,公证四部的公证员都会收到林国彬等人送来的购物卡、茶叶等礼品。警方还在银行流水中发现了部分公证员与他们存在资金上的往来。
  “他们知道如果告知明确了,所有的被害人就不会签订这些合同,不会签订这些合同就无法进行公证,他们所有公证费用的来源就会消失掉,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即使明知林国彬这些人实施套路贷的犯罪会造成被害人财产的损失,但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他们依然签署这些公证书。”孙振宇介绍。
  上述《意见》也明确指出,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协助办理公证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2019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5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为名,诱骗被害人在公证处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公证,恶意制造违约事项,利用公证书将被害人房产擅自过户至该组织控制之下。继而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软暴力”手段非法侵占被害人房产,通过向第三人出售或采用虚假诉讼等方式,将骗取的房屋处置变现,共骗取包括李淑惠在内的68名被害人的70套房屋,造成经济损失1.78亿余元。
  法院最终对被告人林国彬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1名被告人中有11人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林国彬黑社会犯罪组织最大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区别于以往的显著特征是,组织拉拢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民警加入该组织,公证员为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破坏了社会诚信与国家法制建设。”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马新健说。
  副院长辛尚民表示,会尽可能地为受害人追回房产或挽回损失,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老伴走了快一年了,这房子也快有信儿了,我就好好活着。我活着,我儿子他就有个依靠,多大也有个妈好。”案件宣判时,李淑惠曾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说。
  几个月后,她身体状况好转,体重回升,说话也气足了。新冠疫情耽搁了法院执行的进展,她期盼着,被套路走的房产早点回到自己名下。 (记者 刘言)(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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