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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协议司法解释正式施行 确保行政机关严格兑现承诺(3)

2020-01-01 11:08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不按合同履约等问题较为突出;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案例也不时出现,在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同时,也给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在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着眼于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要做到几个“确保”:确保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协议约定,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确保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确保因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胡功群说,行政协议司法解释明确了两大原则:一是因行政机关违约的“充分赔偿”原则,二是因国家利益需要的“充分补偿”原则。这两大原则,既确保行政协议案件中当事人产权利益得到有力保护,也相当于给地方政府祭出两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让地方政府更懂得尊重契约精神。
  建设法治政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今年1月起施行的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出,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
  在国务院文件的指引下,各地闻风而动,最引人注目的是黑龙江省。黑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在全省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向“新官不理旧账”等损害政府公信力等顽疾开战,要求新官必须理旧账,不管哪级政府、不管什么干部都必须做到承诺要慎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教授郭泽强认为,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确立了行政法及合同法兼容的审理规则,在其他方面的规定严格遵照了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将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协议中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行政治理能力、推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产生深远影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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