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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答记者问:前三季度检察业务数据有哪些变化

2019-10-31 13:0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前三季度检察业务统计数据。这是最高检首次按季度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公开发布。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发布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业务统计数据是检察业务管理与决策指导的依据。此次最高检发布2019年前三季度检察业务统计数据,透露出全国检察机关在业务统计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工作机制上有哪些重要变化?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此次数据发布的一个重要背景是,自去年以来,最高检大力加强对业务统计数据的管理和分析,特别是建立了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对强化办案业务指导发挥了牵头抓总的作用,业务统计数据的价值得到了深度挖掘。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是检察机关“以空前力度推进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的重要方式。这一机制旨在打破数据、信息壁垒,由业务部门定期围绕业务数据进行会商,集中“把脉会诊”“对症下药”,分析研究检察业务数据反映的问题、原因或者值得关注的特点、规律、趋势、影响等,为检察决策和业务开展提供参考依据,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检察工作大局。 
  在大数据时代,运用好检察业务统计数据,既是加强检察业务指导的需要,也是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去年张军检察长到任后,在调研案件管理工作时明确要求,要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领导决策,要有宏观的把握,微观的、精细的分析和研究,要加强大数据的分析,要建立会商机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分析研究数据变化背后反映的问题。2018年6月14日,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对会商机制的建立、会商原则、会商组织、会商内容、会商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依据该办法,最高检成立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小组,建立了每季度一次会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张军检察长出席了历次会商会议,并根据会商情况对检察业务工作提出具体明确要求,会商会议已经成为最高检院党组调度全国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的重要平台。在最高检的示范引领下,各级检察机关已逐步建立健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机制,正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业务分析研判工作格局。 
  一年多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作为一项事关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服务“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聚焦国家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聚焦检察机关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地区差异,聚焦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充分运用业务分析研判会商工作机制,做好业务数据价值深度挖掘和综合分析研判,使业务分析真正成为评价业务工作的“晴雨表”和指导业务发展的“风向标”,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水平更高的需求。 
  记者:各级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深挖数据价值,让业务数据真正“活起来”。今年两会时最高检工作报告就是“用数据说话”的鲜活范本。这次最高检一改每年向社会公布全年业务统计数据的做法,按季度公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具体出于什么考虑、有怎样的意义? 
  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检察机关过去也对外发布相关业务统计数据,但一般是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中国法律年鉴、中国检察年鉴、检察长向全国人代会报告工作、相关业务工作的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本次发布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按季度公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这标志着检察机关正式确立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统计数据的常态化机制。用每季度数据动态反映检察工作、回应民生关切、彰显司法公正,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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