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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退保暴利“生意”揭秘:退万元中介收5000元(3)

2019-08-21 09:12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实际上,在今年8月中旬,广东银保监局也发布了“代理退保”的相关风险提示,提示保险消费者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身份证信息、银行卡信息以及保单信息;保险合同是重要金融单据,包含大量个人信息,不要轻易转交他人,避免被非法利用并遭受损失。 
  此外,广东银保监局还提示称,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均未设立“退保中心”,也未与相关组织合作为消费者办理退保,请明辨真伪,勿轻信谎言。 
  3 “全额退保”如何演化成了一门“生意”? 
  一名知情业内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说,“全额退保”现象最早或许出现于2010年江苏泰州爷爷为孙子投保未经孩子父母知情并签字而引发的12份保险,保险费总额累计达百万元的退保事件。该案件经民事诉讼、行政投诉,最终以投保人获得全额退费及几十万元的赔偿而告终。 
  当时,代理此案的正是律师李滨,他介绍称:“这是自创的民事、行政同时进行维权的‘立体式’维权方式,这种形式后来被某某保网拷贝,加以公司化运作,后来该公司部分业务人员因逐利辞职以个人名义进行维权,导致这种维权方式失控和滥用,形成对保险业和被保险人利益及保险行业秩序产生不利影响的乱象。” 
  李滨进一步表示,有些不负责任的维权人士不是针对有争议的保险合同进行维权,而是已经发展成纯粹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退保,退保合同已经指向投保人认可和没有异议且正常履行的保险合同,这些维权人士捏造事由、欺骗投保人、引诱保险消费者人为制造与保险行业的对立,这是非常不可取和对保险合同双方主体均有害的行为。 
  实际上,今年8月初,深圳消保服务中心也对外发布了风险提示,称“恶意投诉”人往往通过社交平台、网购平台、电话短信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宣称可以协助消费者办理全额退保等事宜,无视保险合同约定,捏造事实,挑唆消费者不得擅自接受保险公司的客服回访,以维权举报为名,煽动消费者向监管部门恶意投诉。 
  新京报记者通过咨询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这种有预谋的“全额退保”还没有大规模出现。“如果真的遇到,按照程序,首先肯定要核查,看看对方说的问题是不是事实,如果是事实,就按照公司关于退保的规定进行处理,但也不一定是全额退,看制度规定;如果核查后发现是捏造的,那一般是不会给退的。”某中型寿险公司退保方面负责人表示。 
  不过,在该事件的另一面,也有观点认为,退保代理人的出现,促进了整个保险行业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一位资深保险业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有些退保代理人通过捏造事件来诈骗,这种行为对行业来说影响恶劣。但也有退保代理人确实发现并抓住了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在进行推销或服务时出现的一些违规行为,从而要求退保,这说明保险行业目前或多或少还是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反过来看,这种有点‘吹毛求疵’的行为其实也促进了保险行业的进一步规范。” 
  4 退保有风险消费者该如何正确退保? 
  退保隐含的多重风险往往在退保代理人大力渲染“全额退保”中有所弱化甚至隐化,在记者询问退保代理人“退保会不会对我本人产生什么影响”时,所有的代理人都回复称:“没有任何影响,顶多就是接到保险公司回访电话。” 
  但实际上,退保便意味着该保险消费者今后失去了保障。而随着年龄、身体状况的变化,该保险消费者后续再想买保险时,就会出现保费增加、重新计算等待期,甚至因身体原因发生拒保等多种情况,给保险消费者后续投保带来负面影响。 
  一位保险消费者告诉记者:“其实这样操作的话,要给中介不少钱,扣掉之后真没剩多少了,如果遇到保险公司不好谈的,那肯定会很麻烦,又是举证,又是谈判的,而且周期比较长,风险也挺大的,感觉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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