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安置办”账户竟成自家“提款机”(2)

2019-08-05 14:36来源:北方法制报浏览:手机版

“安置办”账户竟成自家“提款机”

    于某俊为巩固自身势力,也为了提携、回报那些帮他站稳脚跟的亲戚,先后让表哥都某书任村监委会成员;让侄子于某民给自己看沙厂,充当打手;让表哥都某弟、姨夫滕某春帮着出具假的占地证明,所得不法收益自己“吃肉”,亲属们跟着“喝汤”。
    此外,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于某俊还拉拢村委会会计张某芝、张家村安置小区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置办)技术员于某、社会闲散人员杨某平(绰号“杨六郎”)等人为团伙成员,给予他们小恩小惠,让他们帮他敛财、欺压群众。
    有了宗族成员为其制造声势,又有一些“听话”的村干部,于某俊的“小气候”渐渐形成,听话者为他所用,反对的就暴力打压。时间长了,他在张家村说的话、决定的事没人敢反对,基层政权形同虚设。
  兔子就吃窝边草 集体财产变成“提款机”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见钱眼开的于某俊不管这些。他利用掌控“安置办”大权的便利条件,将巨额集体资金攫为己有,将少部分以误工费、运输费等名义发给团伙成员。
    2005年,张家村兴建小区,于某俊利用手中权力,将自家开饭店的170平方米的二层楼换成了3个总面积276平方米的门市房、一套71.2平方米的住宅,非法获利超过20万元。

“安置办”账户竟成自家“提款机”

    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扶贫的名义牟取私利,是于某俊的惯用伎俩。2006年,他得知某热电公司要征用董家沟的土地建灰坝,先是动用强权解除了原承包人的土地协议,然后打着给其三姨董某珍扶贫的旗号,由村委会出资3万元,让他的四姨夫滕某春在董家沟盖羊圈。获得土地补偿款43万余元后,其中的42万元被于某俊揣进了腰包,董某珍、滕某春分得了剩余的1万元。2007年,贪得无厌的他认为上一年度的占地补偿款要少了,气势汹汹地带人阻挠施工,对方无奈追加了60多万元补偿款,其中50余万元转入“安置办”账户。
    2007-2012年间,于某俊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村委会名义征用张家村下川土地,组织于某、于某民等人开采沙石。采挖的沙石大部分用于张家小区建楼,另一部分对外出售非法获利。经测算,于某俊等人非法盗采沙石67726.75立方米,价值近122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于某俊把集体财产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连平时打麻将、请客吃饭都要花村里的钱。为了用钱方便,他将村里的钱统统转入“安置办”账户,这样就可以不受任何监管地予取予夺。警方曾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安置办”的账目进行了司法鉴定,证实其中存在大量无付款凭证支付工程款、材料款、借款,开发成本列支征地补偿费无领收人签字等事实。其中,90%以上的记账凭证都是白条,进项和出项相差2191.4万元。
  “村霸”终落法网 村民拍手称快
  有了钱的于某俊把自己当成张家村的“老大”,看谁不顺眼张口就骂、举手就打,胆小的村民见了他都得绕着走。
    2004年9月,某水泥厂在征用张家村土地时,被征占土地的村民王某生兄弟二人认为补偿不合理,不让施工人员拆大棚。于某俊到场后,先是指使人把王某生兄弟及其母亲一通殴打,接着又让人作伪证,说自己被王某生兄弟打伤,起诉至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慑于“于老四”的淫威,村里没人敢为这一家三口做证,最后还是通过中间人拿了2万元“说和费”后,于某俊才撤诉。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