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存"陷阱" 新司法解释给被负债者带来转机
近年来,涉夫妻共同债务案件越来越多,案情越来越复杂。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被负债”一方该如何寻求司法保护?债权人又该怎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债务:陷阱与救济 《方圆》杂志记者张哲摄
“虽然那时候我们是夫妻,可我根本不知道吴吉昌找陈楚借钱,我和陈楚也不熟悉。更何况我一分钱也没有花过,为什么要让我和他一起还钱?”在谈起与丈夫吴吉昌离婚后莫名其妙背上的35万元债务时,65岁的重庆退休老人王渝文既痛心又无奈。原来在离婚之前,吴吉昌曾向陈楚借款30万元逾期未还。离婚之后,陈楚起诉吴吉昌和王渝文要求其承担包括利息5万元在内的35万元债务。2016年9月,法院一审认定吴吉昌所欠陈楚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申请再审被驳回后,王渝文找到了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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