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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将保护传统村落纳入公益诉讼工作范畴(2)

2019-05-13 14:23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全州检察机关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3件,立案4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4件,成功提起全国首例保护传统村落公益诉讼。通过专项活动,检察机关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421吨,整改集中饮用水源地13个,抢救传统村落古建筑、古文物20个,1.43亿元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得以落地。 
  “镇里把这么好的资源交给我们,我们给政府丢脸了” 
  在保护传统村落专项行动中,榕江县检察院对全县16个传统村落逐一走访,形成了内容详实的民族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充分肯定,并推动《榕江县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 
  针对16个传统村落普遍存在的无序改建、违章扩建现象,榕江县检察院在2018年5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34份,其中33份得到整改回复,只有栽麻镇政府没有回音。 
  2018年9月,检察院第二次回访原有破坏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违法违章建筑时,发现当地的违建不但没有整改,而且数量不减反增。榕江县检察院认为,栽麻镇政府怠于履职,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应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可是,行政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传统村落”属于公益诉讼的范围,究竟能不能提起公益诉讼,也没有先例可循。 
  榕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正国说:“我院创新工作思路,在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等’字上做文章,认为保护传统村落可以纳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后来与有管辖权的黎平县法院沟通意见,达成一致。贵州省检察院也认可这一观点,同意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9年2月27日,黎平县法院开庭审理,全部支持榕江县检察院的诉讼请求。 
  回想起这件事,栽麻镇镇长杨兴沼仍略显尴尬。“那时镇上的脱贫攻坚任务紧,又加上人事刚刚变动,分工没有相应调整,信息报送不及时,沟通上没有对接好。”杨兴沼清楚记得接到起诉书的时间,是2018年12月28日。“那一刻很震惊,我们每天都在保护传统村落,怎么还被起诉了?”杨兴沼苦笑着。 
  “坐在被告席上,压力特别大,镇里把这么好的资源交给我们,我们给政府丢脸了。”栽麻镇党委书记吴述峰说。 
  栽麻镇有四个传统村落,大利侗寨是栽麻镇较早开发的旅游村寨。镇党委和政府积极探索“党支部+文创+古村落保护与振兴”的旅游扶贫新模式,通过吸引省内外众多美术师生、艺术家慕名前来写生,努力培育侗族大歌、侗布创艺、文创特色产品等民族文化产品,健全民族文化传承与现代发展机制协调共赢。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吴述峰和杨兴沼全力投入。 
  这也是让两个人有些使心憋气的地方。“我们一心想的是保护传统村落,带着村民脱贫。一时疏忽,就坐上了被告席。”吴述峰喃喃地说。 
  亲自担任此案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吴正国在庭审后,给到庭旁听的榕江县负有传统村落保护职责的9个行政部门、14个乡镇及部分村支“两委”负责人上了一堂法治课。吴正国说:“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最大的意义,在于唤起大家保护传统村落的意识。并不是栽麻镇政府保护传统村落的工作做得最差,而是一时怠于履行职责。法律赋予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就要依法接受检察院的监督,积极回复整改意见。在限期内没有回应、仍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席没白坐,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被激发出来了 
  公益诉讼之后,吴述峰明显感觉到“齐抓共管的力度出来了”。 
  “乡镇级政府没有执法权,看到违建只能劝阻和教育村民。这次不一样,在讨论如何拆除归柳侗寨几座架在河上的违建时,各职能部门积极回应,一天之内顺利拆除。”吴述峰笑着说,被告席没白坐。现在各部门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意识被激发出来了,大家都清楚自己的职能,谁不积极履职,下一次坐在被告席上的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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