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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有多少痛点:朋友圈渐成商业圈 监管成难题(2)

2019-04-21 10:55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手机版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向记者表示,微信这样的社交平台本身不是交易平台。对社交平台而言,用户点对点的交流信息属于隐私,仅存放在自己移动端里,平台无法获取,这让监管部门很难有效监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王菁璐透露,通过朋友圈购物引发的纠纷时常面临商家主体确认难、售后难、举证难的困境。对此,王菁璐建议消费者在向微商购物前尽量要求卖家提供身份证照片及微信支付管理页面中实名认证中心显示的信息截屏以确认卖家的真实身份;在付款前与卖家自行约定售后条款;与微信卖家沟通时尽量通过文字约定交易细节,并截图保存证据。 
  提升消费者网购体验 一直在路上 
  数据: 
  事实上,不只微信等社交平台购物容易出现消费纠纷,整个网络购物市场近几年都是消费者投诉的高发地。据统计,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6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5%。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在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诸多消费纠纷——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8.2万件,同比增长高达126.2%,虚假广告、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等成为投诉的主要问题。 
  可以看出,网购市场还有很多痛点有待解决。为了解决这些痛点、提升消费者的网购体验,近年来,监管部门、电商平台一直在行动。 
  在整治虚假广告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司长刘敏介绍,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办案力度,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13万件,罚没金额7.58亿元;部署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23102件,同比增长55%。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特别是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压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互联网广告的惩治力度。 
  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2018年,全国处理假冒伪劣产品案件129万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年初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提出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和认证领域专项治理,明确严厉查处网络违法经营行为,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大力推动网络监管综合治理。 
  与此同时,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很多电商平台也一直在作出诸多积极尝试。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总监李溪涵介绍,为联合社会各界共同治理假货,阿里巴巴研发了12项专为打假而生、不断迭代的“打假黑科技”,包含上亿个商品特征、百余个算法模型、微表情识别、异常营销动作预警等的知产保护科技大脑已覆盖开店、商品发布、营销活动、消费者及权利人评价等各个商业环节。2018年,阿里巴巴向执法机关累计推送超5万元起刑点的涉假线索1634条,协助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1953名,制售假生存空间遭到挤压。 
  从网购售后的层面来看,刘俊海指出,为让消费者网购无后顾之忧,近年来我国的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赔偿先付制度以及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已经得到很好的落实,尤其是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平台赔偿先付制度很好地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 机制待完善 
  事件: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部法律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履行纳税义务,并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一系列责任和义务,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及个人信息、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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