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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件反思 官方信息发布应更权威(3)

2018-11-23 11:16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马燕认为,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措施来落实责任,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石油、化工等行业应尤为重视,一定要避免出现这类事故,因为此类行业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续处理的难度较大。从地方政府方面来看,在落实安全生产、应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措施之外,更应该注重在预防阶段加强排查。
  “我国经过了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年代久远的工厂、设施、工艺流程较多,应该把预防措施做扎实。化工厂在意识到自己的设备、工艺老化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生产,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措施履行预防责任。特别是,对于之前已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过的项目,企业要进行后续评估及时消除隐患,地方政府也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只有通过明确各方责任,严格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才能尽可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马燕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出来。
  “从长远来看,这涉及一系列深层次问题,需要人们的生态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有根本性转变。只有通过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教育、法治教育,使得从直接责任人到企业负责人,从地方政府分管部门到地方领导,社会各方面都充分具备上述意识,这样的问题才会大大减少。不仅是化工厂,很多领域都应该这样。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靠重大事件来推动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成本太高,只有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齐头并进,才能从源头改变。”曹明德说。
  马燕认为,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来讲,要强调构成环境的各生态要素的整体保护,落实公众参与。从社会发展角度来讲,要考虑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结合,既要保护环境,也要保障生产。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在环保政策和法律中已经明确,要实行“保护优先”的原则,即经济发展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这是由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所决定的。
  “保护优先不是不发展,化工厂生产是必要的,渔民水产养殖也是必须的,这都是生存发展的需要。企业要遵守法律,避免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对于在管辖范围内有潜在危险的化工企业,地方政府应当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预防措施。社会也应当积极监督企业,促使其积极落实预防性措施,避免这类问题的出现。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也应积极关注附近企业的生产性质、安全管理等情况,提升预防意识,一旦发生污染物泄漏的事故最起码能尽快预判是何种原因造成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当下,公共空间的环境安全问题在城市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公众也应通过社区等途径,增强紧急环境事故的预防和救助能力。”马燕说。
  马燕认为,包括地方政府、企业、公众在内的社会方方面面都需要在环保方面进一步有所作为。环境保护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元共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环境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其解决也有赖于利益相关的各方积极参与。要将社会各种因素拧成一股绳,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制图/高岳(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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