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设"靓号"门槛合理吗?专家:侵权格式条款应为无效(3)
市场监管部门需主动发力 记者发现,除了运营商环节外,网上也存在不少以经营“靓号”为主的网站,一些网店里也有不少出售“靓号”的信息,其中贩卖的“靓号”价格动辄几万、几十万。出于特殊寓意、自身名片推广、收藏等需求,手机“靓号”成为了消费者追捧的对象。曹兴权表示,个人与个人之间,不能进行直接的号码交易,必须经过电信服务商的认可,做出合同的概括性转让。双方之间需要持身份证到运营商处变更代理关系。 在邱宝昌看来,运营商作为手机“靓号”出售方,推波助澜地去宣传“靓号”,是对科学理性消费的一种误导,天价手机号的存在更会扰乱市场,引发强制交易和捆绑销售等问题。有专家表示,如果工信部发现某个运营商在高价卖号,就应停拨码号资源;如果工商税务部门发现了相关情况,就可以处罚。 “如果市场未做到有效监管和惩处,运营商本身是很难主动作出改变的,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出手。”邱宝昌提示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看最终签在纸面上的合同内容。“不要只听经营者怎么说,要把合同看清楚。每个月何时交费、交多长时间、中间能否终止等都应该考虑,做到理性消费。”(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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