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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设"靓号"门槛合理吗?专家:侵权格式条款应为无效

2018-11-17 10: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手机“靓号”该如何规范】

运营商设"靓号"门槛合理吗?专家:侵权格式条款应为无效

曹兴权 

运营商设"靓号"门槛合理吗?专家:侵权格式条款应为无效

邱宝昌

  门诊问题: 
  运营商设置手机“保底”消费合理吗? 
  门诊专家: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曹兴权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 邱宝昌 
  专家观点: 
  ◇运营商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告知使用此号码的权利负担,如几年内不能更改以及服务费的收取额度,如果未尽到告知义务,则该条款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 
  ◇手机号码本身并不具备价值属性,“靓号”和普通号享受的服务是一样的,要倡导理性消费。 
  ◇运营商本身是很难主动作出改变的,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出手。 
  据新华社10月9日报道,广东电信用户兰晓月数年前和家人一起办理了家庭套餐,她使用的是套餐中的副卡。几个月前,在办理过户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号码以8结尾属于“靓号”,除了缴纳每月的主副卡套餐费用199元以外,副卡还需要额外缴纳39元最低消费。兰晓月表示6年前办理号码时未签订过与“靓号”有关的协议。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6年前开户时还没有出台“靓号”最低消费的有关规定,但现在有了。近年来,手机资费合约引起的消费纠纷很常见。记者了解到,一些手机序列号被设定成了“靓号”或“吉祥号”,而购买这样的号码一般都存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的保底消费、预存话费、最低消费、合约期等限制条件。“靓号”要求预存话费、设最低消费等到底合不合理,应如何规范? 
  侵权格式条款可认定为无效 
  上述消费者的遭遇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同情和共鸣。据2018年9月22日《北京日报》报道,国务院第八督查组在北京、天津等地明察暗访,发现运营商依然存在资费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对消费者进行选择性告知、套餐费用所包含的隐含条款、附加条件往往不予提示等问题。 
  在某运营商官网上,记者看到,“靓号(号码)/套餐”服务被放在了页面显著位置。在“靓号”区随机选一个号码点入,就会发现,想要购买号码需先选用188元或288元的任我用套餐。记者致电询问时,工作人员表示如需购买“靓号”,必须先选套餐后购号码。记者继续下拉页面,却未找到套餐使用多久可进行更换的提示说明,只在资费内容下注明:当前促销价格为188元/月、288元/月,优惠期至2018年12月31日,活动结束后将按258元/月、458元/月计费。当记者询问详情时,工作人员解释说,合约到期后,即可更换套餐,在12月31日之前,用户会收到是否更换等提示信息。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认为,运营商有权利对自己提供的服务类商品进行适当的产品设计,并通过合同进行规定。他强调,运营商必须遵守合同法对于格式条款本身的限制性规定。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消费者明确告知使用此号码的权利负担,如几年内不能更改以及服务费的收取额度,如果未尽到告知义务,则该条款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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