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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拉动大车:司法所每年化解矛盾纠纷730多万件(2)

2018-10-06 09:56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手机版

  【案例】成都市郫都区安德街道某村村民钟某,因犯抢夺罪,被法院宣告缓刑,其本人要在社区接受矫正。
  安德司法所对钟某实行手环定位,24小时全天候监管。同时,利用“大联动微治理”平台,不定期通知他到某一指定地点,通过监控探头进行视频点验。经了解,钟某抢夺财物的原因是在网上借贷欠下债务,无力偿还。为避免其再次在网上借贷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进行心理与法治教育。目前,钟某已从游手好闲的状态中脱离出来,过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社区矫正,很多人对此还有些陌生。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和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此后,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也落到了司法所头上。
  “以前,司法所主要就是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两项工作。近年来,司法所各项职能不断丰富完善,尤其是社区矫正工作正式纳入司法所职能后,感觉司法所工作责任更重了。”安德司法所所长李定宏说道。自2006年建所以来,李定宏就一直工作在安德司法所。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街道法律顾问、人民陪审员资格审查……一共9项主要职能,让李定宏的担子一天天重了起来,他也逐渐练就了“十八般武艺”。
  从这位基层司法所所长身上,折射的是全国司法所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所作出的努力与贡献——
  全国司法所年均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20万件(次),指导帮助制定村规民约24万件;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2万人,解除矫正332万人,矫正期间再犯罪率约0.2%;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有2.8万多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近年来,全国司法所年均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540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审案件30万件。
  3、 1人所、无房所、基础设施薄弱——司法所亟须“强筋健骨”
  【案例】从一间办公室、一个“光杆司令”,到300余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区域、4名工作人员,什邡市司法局元石司法所的变化,让一度“叫苦连连”的所长张才德感到“很欣慰”。
  2000年,元石司法所组建。为了保证有足够场地方便群众办事,2016年初,该所按照四川省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设置了社区矫正宣告室、法律援助室、调解室等功能分区。今年上半年,元石司法所跨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的行列。
  元石司法所的蝶变是四川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据了解,四川全省共有司法所4607个,占全国司法所总数的11%。2016年以前,四川司法所发展欠账较多,其中,无房所占全国1/2,无人所占全国1/3。
  对此,四川省开展了史上最大规模的司法所阵地建设。不到两年时间,基层司法所新增4191名工作人员,增长73.5%,解决了990个无房所、532个无人所问题,建成2866个规范所。
  此次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司法所40417个,已基本实现对基层乡镇、街道的覆盖,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2.6万人。与此同时,会议也剖析了基层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全国司法所所均工作人员只有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仅有1.4人;1人所近1.7万个,还有1000多个所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有的地方经费保障不到位,很多司法所业务用房年久失修;有的司法所业务装备落后、基础设施薄弱;个别省份司法所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必须从基层司法所抓起,通过补短板、强弱项,使司法所强筋健骨,铆足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后劲。”傅政华在会上强调。
  4、司法系统长期“头重脚轻”——确保司法所工作不留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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