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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刘永添等54人涉黑案侦查起诉审判细节

2018-09-29 07:11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扫黑除恶进行时

    □ 法制网记者 韩丹东

    “从2016年11月我们受理此案,到2018年2月法院宣判,前后长达一年多时间。”“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连续开庭审理了13天,消耗很大。”“被告人54名,辩护律师74名,均刷新了广州涉黑案件纪录。”“判决书共43万余字,近600页。”……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国文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刘永添等54人重大涉黑案的特点。
    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是刘永添等54人涉黑案主要案发地。与传统“打打杀杀”的涉黑案不同,刘村村民并不恐惧刘永添等人的存在,甚至还有村民在开庭期间向法院提供被告人不在场的证据。
    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周亮说,这主要是因为刘永添犯罪团伙善于自我包装,一些不明真相的村民在配合团伙进行摆场等扰乱施工秩序的活动时,该团伙会将部分非法所得“惠及”上述村民。
    随着审查起诉工作的逐步推进,刘永添犯罪团伙的“虚假面具”被彻底揭开。
    基本案情
    1999年,刘永添当选原萝岗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并利用其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刘永添、朱志高、刘永东等人先后成立公司和工程队。
    2004年12月,刘永东、刘永森经其兄长刘永添同意,纠集他人在刘村村委门前持枪、木棍、铁棍等工具,对被害人刘某勇等人实施围攻追打、砸烧车辆,一举奠定了以刘永添为首的刘村“村霸”地位。
    2008年至2016年间,该组织成立的相关企业按照不成文规则,一旦发现非组织中的单位或成员承接工程或供应建筑材料,即有组织地通过实施打砸、阻拦施工车辆、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迫使被害人、被害单位放弃工程,最终由组织中的单位或成员承接工程或供应建筑材料。当混凝土供应业务由其他公司承接时,刘永东、陈镜登等人通过上述手段向承建方等索取“地材费”“管理费”等作为补偿。该组织成员在刘村范围内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动。
    2009年、2012年,刘永添与刘永东密谋通过围标的方式由刘永东承接村委办公楼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并约定在工程竣工后向刘永添等村委成员支付工程款10%的回扣,刘永添等人共收受贿赂144万元。
    侦查审讯
    据记者了解,该案抓捕行动,侦查机关从市局和部分区分局抽调了近300名民警参战。
    涉黑案件中,讯问难点不是其中的个案,而是获得证明涉黑成员间关系(组织架构)的口供。对此涉黑成员一开始往往闭口不谈,案件容易陷入僵局。
    在该案中,侦查机关准备了两套策略。首先,依据嫌疑人涉案深浅、在团伙的地位制定不同的审讯策略。对组织的中层骨干,审讯中加大压力,逼其交代更高级别的人员;对组织的底层成员,审讯中减轻其压力,给予其出路;对组织头目,集中力量攻审。
    其次是集中精干力量,选择薄弱环节,撕开嫌疑人攻守同盟的心理防线。将经营六合彩开设赌场的嫌疑人作为薄弱环节。案件很快有所突破,嫌疑人还交代向团伙中层交纳保护费的情况。其他涉嫌敲诈勒索骨干成员的犯罪行为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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