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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经济绿色发展环保法治成为关键力量(3)

2018-08-30 16:07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1982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变更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下属的环境保护局。
    1988年,通过机构改革,国家环境保护局正式脱离建设部,成为直属国务院管理的副部级单位。
    1998年,国家环保局升格为国家环保总局。
    尽管环保机构一直在扩大,但长期以来,环保部门一直被认为是“冷衙门”。
    中央层面,即便国家环保局升格为国家环保总局之后数年,依然有环保领域的官员发出这样的感叹,“环保总局权力太小”。
    地方层面,又是这样一番光景,“地方环保局长两三年一茬儿地换,有的空出来一时半会儿还接不上人。有人宁愿调到边缘科室,甚至降职也不愿意干环保”。
    不管是被认为是“冷衙门”,还是感叹“权力太小”,都直接反映出当时环境执法面窄、执法能力弱的现实。同时,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各行各业都进入发展快车道,废气废水违法排放、资源消耗大等问题也日趋凸显。环境污染与环保执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2008年,通过大部制改革,环保总局成为环保部。
    2018年,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生态环境部成立。
    “从国家环保局升格为环保总局,说明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更加重视,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之后,环保总局升格为环保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含义自然是不一样的,说明环保部门作为一个行政部门,在国务院和中央政府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也说明了中央对于环保工作高度重视。”曹明德说。
    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王灿发看来,环保机构的调整,与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过程相关。
    “刚开始,我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面比较窄,主要是废水、废气、废渣‘三废’治理,当时仅仅是有一个环境保护办公室。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认识逐渐提高,环境保护的范围也不断扩大,逐渐由污染防治发展到生态保护、资源保护,然后是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由此,环保部门的职权也不断得到加强。”王灿发说,“由环境保护办公室发展到在一个部里设立一个局,然后设立独立的环保局,又上升到正部级的环保总局,再发展到环境保护部和生态环境部,环境执法力量不断得到加强。”
    与环保部门机构调整相对应,改革开放以来,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在环保执法队伍建设上,从基层来看,过去很多地方到县一级政府往往都没有专门的职能部门。今天,可以说差不多所有的县一级政府基本上都有了环境保护局。从顶层到基层,执法队伍在不断壮大。执法的设备装备、人员和技术水平都有很大提高。现在,重点污染企业大多数实现了在线连续监测,在污染执法领域基本上做到了全覆盖。”曹明德说。
    相得益彰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最严厉的法律、最严格的执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环境法治一路相随,但其经历并非一帆风顺。
    唯GDP论曾是环境保护的最大阻力。在不少人看来,环境保护严格了,企业就难以发展。
    曹明德对此深有体会。
    1997年,当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读博士的曹明德,来到刚刚成为直辖市的重庆,作为全国第一批博士生服务团成员,担任重庆南川市(现为南川区)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政法领域,联系公检法司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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