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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3)

2018-08-25 13:57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正义 善良 为民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鄱湖人民法庭庭长 邹来水
    我在法院工作了33年,有28年在农村法庭工作。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工作中的几点感悟。
    感悟一:正义感是法官人格魅力最完美的体现。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有正义感。2016年,我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河南省太康县的一个生意人,被告是江西省鄱阳县本地的一个干部。被告仗着自己本地人,想“歪”原告这个外地人的钱。我始终坚持公平公正,查明事情原委,最终依法判决原告胜诉。宣判后,原告非常满意,被告也因为我秉公执法,对我敬重有加。
    感悟二: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恪守司法良知,有一颗善良之心。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法官的善良之心就是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有位96岁的老太太,儿女双全,后来双目失明,生活却无人料理。老太太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宁愿饿死,也不愿将儿女告上法庭。老人的两个女儿找到我反映情况,请求法庭出面处理老人的赡养问题。虽然民事诉讼是不告不理,但作为一名法官,我的良知告诉我,不能看着老人生活无着而袖手旁观。我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来处理这起赡养纠纷。经过我多次上门调解,老人的四个子女终于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从此安度晚年。
    感悟三:你心里装着群众,群众也会铭记你。作为一名法官,要有为民情怀。我出身农村,我觉得能够为父老乡亲服务,是件非常快乐的事。其实,基层的群众是非常朴实的,只要我们真心为他们办实事,哪怕是一丁点的小事,他们都会铭记在心。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做了一些非常平凡的工作,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我已经很欣慰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创新双品牌 司法暖民心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 陈海仪
    结合广州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谈谈我20多年来从事少年家事审判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创新羊城金不换工程。20多年来,我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理念,在大家的帮助和支持下有幸成为一名可以建言献策、推动少年司法改革、创新少审机制的模范法官、全国人大代表。在我的直接参与和倡导推动下,广州法院坚持以创新“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为抓手,探索制定了一系列强化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的审判机制,包括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被害人谅解制度、心理测评干预、疏导制度、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圆桌审判方式以及法庭教育制度,社区矫正建议制度、犯罪少年智慧矫治制度等,其中多项制度为全国首创,树立了独具特色的“广州品牌”。
    未成年人犯罪有着深刻的家庭、学校、社会教育问题,少年司法惩治和预防并重,我和我的同事们联合综治部门构建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保护与研究基地等“三岗六基地”,以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电视广播节目、微电影、法庭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积极送法进校园、进图书馆、进社区等,着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法治教育成效斐然。
    二、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目标创建广州万事兴品牌。在法院新时代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新形势下我们鼓足干劲再出发,坚守为家庭和孩子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与综治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动,在“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基础上,又创建了“广州万事兴”家事司法品牌,双品牌齐头并进,再创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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