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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成"围猎"对象:以潜规则为由受贿662万(2)

2018-08-06 22:14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2009年,经上级批准,确定“实兴腾飞公司”为某地块的开发实施单位。由于当时各种审批手续尚未完善,不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实兴腾飞公司决定不走正式招投标程序,而是采用邀标方式确定施工方。所谓“邀标”,就是选择三到五家与公司合作过并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技术能力较强、资信良好的企业进行比较,最终由公司确定意向合作单位。
  公司自行“邀标”相比正常的招投标程序,本来就更容易人为操作,于是,在得知实兴腾飞公司负责开发该工程项目后,与明万富熟识的某包工头刘某便动起了“歪念”。
  刘某先是找到明万富提出承揽该地块工程的意向,又找到具有承揽该工程一级资质的河南某建筑公司,提出可以帮助该公司承揽到该地块工程,但其要“切一半工程”。得到该公司同意后,刘某又继续与明万富联系。最终,明万富通过在邀标过程中直接向公司下属打招呼的方式,确定河南某建筑公司为该地块工程的总包方,刘某也如愿以偿“分包”获得了该地块工程的一大部分。
  为感谢明万富在承揽工程过程中提供的帮助以及明万富在工程中的各种“照顾”,刘某先后四次共给予明万富155万元现金。
  此外,明万富还在实兴腾飞公司作为总包方的工程项目中,直接插手分包方的确定。例如,实兴腾飞公司开发的另一商业项目中,在确定门窗、电梯、消防、通风、石材、玻璃幕墙等专业分包方时,明万富明确要求下属把分包的技术参数发给“意向单位”,让“意向单位”报价后,再根据报价和预算的成本价格来洽谈。但这些所谓的“意向单位”其实就是明万富提前向下属打过招呼的公司,下属“心领神会”后,自然会在具体招投标过程中尽可能让这些“意向单位”承揽到专业分包工程。而这些专业分包方在事后也都会以各种名义陆续送给明万富大量钱款,以感谢明万富在承揽工程方面提供的帮助,以及继续维护与明万富的“良好关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承揽工程只是工程领域贪腐的首要环节,在其后的各个环节,都存在权力寻租的身影。
  验收“拔毛”
  施工方杨某因为工程款迟迟不到位,拖欠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在明万富办公室给其5万元“表示心意”。收到钱款后,明万富直接跟公司下属打招呼,很痛快地解决了杨某工程款拨付事宜。
  记者了解到,工程项目中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工程款结付等诸多环节,都有所谓业内“潜规则”。例如,工程款结算一般周期较长,且拖欠工程款较为普遍,而多数施工方又都是垫资施工,为了尽快拿到钱,施工方经常通过向发包方行贿的方式,希望在结付工程款时得到关照,这种施工方用钱寻求关照,为腐败分子权力寻租提供了巨大空间。
  在开发建设的工程中,实兴腾飞公司作为发包方在给施工方结付工程款时,一般会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拨付资金。明万富作为公司领导,有权审批相应的资金拨付金额,而这个权力也成为明万富“寻租”的工具。例如,明万富曾在某项目工程款拨付的过程中,要求下属在制作资金拨付明细单时,对与其关系密切的加某、贾某等施工方予以“关照”,使得本应按比例拨付的工程款成了“谁关系近谁结付更顺畅”。另如,施工方杨某因为工程款迟迟不到位,拖欠了部分农民工工资,在明万富办公室给了其5万元“表示心意”。收到钱款后,明万富通过直接跟公司下属打招呼的方式,很痛快地解决了杨某工程款拨付事宜。
  此外,由于明万富经常让下属对与其“关系近”的施工方在现场管理、监督方面也适当照顾,公司员工对于那些与明万富“走得近”的施工方自然“另眼相看”,本应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的检查成了“走过场”,有时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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