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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首次适用行为保全(3)

2018-06-17 14:1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虚拟治理成本,是指目前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按照现行的治理技术和水平全部治理所需要的支出。大气具有流动性,废气排到大气后是无法进行测量的,废气排放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是无法通过恢复工程进行恢复的。因此,只能通过虚拟治理成本法量化生态环境损害,即通过测量排放的废气量,计算治理需要花费多少钱,考虑受污染地区的功能敏感程度和系数值,通过标准的计算公式,最终得出治理修复的总费用,也就是赔偿金额。
  “最后我们在起诉时认定,多彩公司需要赔偿各类费用共计92万余元。”刘晨霞表示。
  “其实,最后鉴定中心认定的损害赔偿数额,要比工厂实际排放所需治理的费用少很多。我们也和鉴定机构反复进行了沟通,也研究了一些鉴定方案,最终是以我们固定到的证据中认定的油漆使用量为基数做的鉴定。”伍杨说,这是因为在固定证据上存在不少难处,比如大气污染的实时性、灭失性很强,在取证时如果稍不留意有些东西就取不到了,给后续诉讼带来不便。及时取证、固定证据对鉴定来说至关重要,早一天晚一天可能结果都不一样。案件成功办理,得益于大兴区检察院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做得比较扎实。
  本案判决后,社会反响强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接受媒体采访指出,法院判决被告企业公开道歉,可以向社会传递出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正义得到伸张的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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