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公开 促进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座谈会发言
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座谈会,邀请法学专家学者、法律科技公司专家、地方法院负责司法公开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和本院法官代表,总结回顾五年来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发展历程、经验、成效,并围绕下步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加强公开数据挖掘利用、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水平等开展了深入研讨。以下是与会嘉宾的发言摘录。 田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关于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一是进一步转变司法公开理念。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将流程公开平台打造成一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平台。二是处理好统一标准与各地自主性的关系。公开网作为一个全国统一的发布平台,发布什么信息,信息如何发布,栏目如何设置要有固定标准,地方各级法院要按照新的标准公开信息。 白建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书全部上网,给我们做法学研究带来巨大的改变。首先,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眼光不一样。其次是法学的叙事方式不一样了。再次是有了大样本的分析结果,学者影响社会的方式也会不一样了。关于裁判文书公开改进的具体建议是:一是提高公开的数量;二是提高裁判文书网的易用性;三是在法院与学界之间建立合作机制,对特定类型案件开展专题研究。 傅郁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作为落实审判公开、推动阳光司法的重要成果,人民法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的建立和运行充分体现了“雷声小,雨点大”的特点,通过信息平台实现便民司法,通过信息公开推动阳光司法,通过数据交换提升理性司法,通过数据利用促进司法研究,其意义是难以估量的。 岳琴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司法公开工作近几年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但不可否认我们面临着新的挑战:司法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成果有待进一步挖掘。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司法公开平台既是面向当事人和律师,也是面向社会公众。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对于法官也是宝库。律师代理案件也要检索与代理案件高度近似的案件。学者对于裁判文书网的感情很深,我每次写文章涉及某一法律问题,都要在文书网反复检索相关案件,了解法官在司法实务中的观点和立场是什么,对特定法条的解释是怎样的,遇到解释不一致时还要去探究为什么会产生不一致,从而提出自己的科研见解。 吕艳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司法公开的持续深入推进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机制、技术保障:首先,司法公开需要加强立法保障。其次,司法公开需要加强机制保障。法院内部应当在自上而下地梳理公开清单,明确哪些内容需要公开,提升公开的操作性。再次,司法公开需要加强技术保障。最后,要做好公开定位。 李晓倩(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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