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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

2018-03-16 20:21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注重从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上思考问题。
  ——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符合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宪法基础,为中国“强起来”提供根本法治保障。

  这是充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力量的过程:宪法修改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汇聚全党全国智慧,集中社会各界共识,反映党和人民共同意志

  修改宪法,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发挥制度优势,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宪法修改工作启动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要求,必须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
  2017年11月13日,党中央发出征求对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意见的通知,请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在精心组织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宪法修改建议。
  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到人民团体,从党员干部到党外人士,各方一同贡献智慧和力量,让宪法更加适应时代需要,回应人民呼声。
  博采众议,宪法修改汇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起草和完善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草案稿,为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指明方向。
  ——首轮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和党外人士共提出2639条修改意见。
  ——12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就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反馈书面报告118份,共提出修改意见230条。
  ——1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党外人士提交了书面发言稿10份。
  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宪法作为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其生命力就在于能否成为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集思广益,确保宪法修改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
  一致建议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部分;
  一致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总纲》;
  一致建议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一致建议把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内容写进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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